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分眾傳媒資訊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發的《關於對分眾傳媒資訊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的問詢函》(中小板年報問詢函【2017】第130號), 就問詢函提出的問題, 公司進行了自查, 現將問詢情況回復並公告如下:
2016年12月26日, 你公司披露《部分限售股份流通上市提示性公告》, 30.36億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占你公司總股本的34.75%。 自2017年年初至今, 你公司股票價格累計下跌幅度超過20%。
我部對此表示高度關注, 請你公司就以下事項進行認真自查:
1、你公司前期披露的資訊是否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答覆:
經自查, 公司前期披露的資訊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2、你公司近期經營情況及內外部經營環境是否或預計將要發生重大變化;
答覆:
經自查, 公司近期經營情況及內外部經營環境目前不存在也無預期存在發生重大變化的情形。
3、你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是否存在關於你公司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 或者處於籌畫階段的重大事項, 以及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上述期間是否買賣公司股票;
答覆:
經自查, 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於公司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 也沒有籌畫階段的重大事項, 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上述期間未發生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
4、近期公共媒體是否報導了其他可能或已經對你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未公開重大資訊, 以及近期你公司接受投資者現場調研、接受媒體採訪等具體情況;
答覆:
經自查, 近期公共媒體未報導其他可能或已經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未公開重大資訊, 公司也未接受投資者的現場調研。
近期, 公司收到了《每日經濟新聞》的採訪稿,
5、請明確說明是否存在其他違反資訊公平披露的情形。
經自查, 公司不存在其他違反資訊公平披露的情形。
特此公告。
分眾傳媒資訊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