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天源迪科資訊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天源迪科")於2017年1月19日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回購註銷已不符合激勵條件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畫激勵對象方超、宋丁、邸昌國、楊雪、陳亮、張昊、陳亞南、簡銳、曾雅琪、石建軍、朱孟祥共十一人因個人原因離職, 根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畫》(草案)"第八章激勵計畫的變更與終止"的相關規定,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17年1月20日刊登於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關於擬回購註銷已不符合激勵條件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本次回購登出部分限制性股票將導致註冊資本減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公司特此通知債權人。 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 債權人有權主張《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項下的權利, 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公司債權人如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的, 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向公司提出書面要求, 並隨附有關證明檔。
特此公告。
深圳天源迪科資訊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