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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盤宣傳含“萬裕”標識 萬裕集團起訴58同城等索賠300萬

千龍網北京7月28日訊 因認為自己注冊商標遭侵權, 萬裕(集團)有限公司將北京五八資訊技術有限公司、玉溪市保障性住房開發投資有限公司、雲南建投房地產開發經營有限公司訴至法院, 要求判令三公司停止侵權、消除影響並賠償各項損失300余萬元。 日前, 海澱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萬裕(集團)有限公司起訴稱, 其作為一家多元化大型跨國企業, 目前經營範圍涉及房地產、文化產業、生物製藥等多個領域。 其集團早在1996年, 就開始逐漸對萬裕品牌系列商標進行申請註冊。

去年中旬, 其集團在玉溪市發現一處名為“萬裕潤園”標識的樓盤。

該樓盤樓房一層外立面安裝有帶有“萬裕潤園”的指示牌、頂部安裝有“萬裕生態城”字樣的標誌牌;通過該樓盤銷售展示的樓盤俯視圖、宣傳海報、宣傳冊可知, 該樓盤有數十幢樓以“萬裕潤園 輕鬆 生活 家”為宣傳標語。 宣傳冊所在專案開發商為被告玉溪市保障性住房開放投資有限公司、承建商為被告雲南建投房地產開發經營有限公司。

原告萬裕(集團)有限公司認為, 其集團享有“萬裕”商標使用權及維權權利, 上述兩被告與自己屬於同業經營者, 二被告在其開發、銷售、承建的房地產專案的宣傳、銷售行為中使用“萬裕”標識, 並在其樓盤銷售處、樓盤頂部、社區門口、樓外立面標示牌將“萬裕”二字作為樓盤的名稱使用的行為,

易使相關公眾將其樓盤的開發、銷售主體及來源與其集團產生混淆與誤認, 嚴重侵犯了自己的商標專用權。 根據法律規定, 被告兩公司直接使用相關“萬裕”標識, 屬於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上述注冊商標相同或相近的標識, 構成商標侵權行為。

而被告北京五八資訊技術有限公司作為知名度較高的、在全國各省都設有本地功能變數名稱的大型交互服務平臺, 其對萬裕(集團)有限公司享有“萬裕”品牌及該品牌的知名度是明確知悉的。 因此, 在其運營的58同城網站中為涉及侵權標識的樓盤發佈資訊的行為與上述兩被告構成共同侵權。 故訴至法院, 要求三被告停止所有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權行為、在58同城晚報及部分報刊上刊登消除不良影響的聲明、並賠償經濟損失等300余萬元。

目前, 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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