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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科董事會改選“預備戰”打響:姚振華未現身,深鐵已控股

作者:高遠山

萬科董事會超期服役已成定局, 這又給未來埋了“一顆雷”

3月27日, 萬科本屆董事會任期即將屆滿。 伴隨著這一年多天氣的萬科股權大戰, 越是臨近終點, 各方愈是關切。 而裹挾進這一場資本之爭的各方勢力, 均是江湖上響噹噹的人物:王石及萬科管理層、寶能姚振華、安邦、恒大、華潤、深鐵……, 誰獲得了萬科董事會的席位, 誰就獲得了分配上市地產龍頭萬科的權利。

萬科股權大戰這一年來的發展, 給中國股市貢獻了一場精彩絕倫的資本大戲。 從野蠻人舉牌, 強硬對抗, 尋求白衣騎士, 到監管層斥責“妖精”、“害人精”再到保監會做出姚振華十年禁入處罰。 華潤將所持15.31%的萬科股權轉讓給深圳地鐵(深鐵), 中國恒大將所持股份表決權、提案權及股東大會參會權不可撤銷地委託給深鐵, “寶能系”也從第一大股東變為“第二大股東”, 深鐵實現了控股……好戲仍在上演,

結局雖已明朗, 卻尚未書就。

據新浪財經報導, 王石鬱亮包括一位香港的董事均有出席, 但姚振華或寶能相關人士並未出席。 會議於十點開始至十一點結束。

董事會超期服役已成定局

此前, 萬科發表公告稱, 本次董事會審議公司2016年度報告及財務報表等相關事項,

並沒有各方期待的董事會改選事項。

至此, 萬科董事會超期服役已成定局。 由於萬科同時在A股、港股兩地上市, 按規則, A股至少需要提前30日、H股至少需要提前45日公告通知召集股東大會, 按照3月24日萬科發出召開股東大會公告, 召開改選董事會的時間也在4月25日和5月10日了。

“再埋一顆雷”

萬科董事會超期服役會帶來什麼後果呢?如果在董事會超期服役期間, 萬科董事會通過的決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宋一欣介紹, 公司股東可以根據《公司法》規定, 提起董事會決議無效的撤銷之訴或認定無效之訴。

據《公司法》第22條規定:“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 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

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 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 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

此外, 宋一欣提及, 萬科公司董事海聞、孫建一已提出辭任, 張利平因為黑石與萬科的關聯交易, 已經被公開質疑其不符合獨董資格。 這些都要求萬科公司儘快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實施董事補選。

知名財經評論員皮海洲認為, 在寶能沒有放棄自身權力的情況下, 寶能在萬科董事會改選前還持有萬科股權, 那麼寶能的股東權利應該受到尊重。

皮海洲提到, 姚振華雖然受到了保監會的處罰, 但卻沒有受到證監會的處罰, 同時也沒有被深交所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姚振華受處罰, 不代表其寶能系其他人也不能出任萬科董事, 這是最基本的常識問題, 不應該被混淆。

野馬財經就董事會超期服役的問題詢問了萬科相關負責人, 對方答覆稱, 3月27日的業績推介會上, 管理層會對相關問題給予回應。 看來, 要到下周才能得到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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