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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玻璃(01108)修訂重大收購協議 亦確認利潤承諾金額

智通財經APP訊, 洛陽玻璃(01108)公佈, 2017年8月7日, 公司與相關各方簽訂3份買賣補充協定, 對各建議收購協議的主要條款作出修訂。

2016年10月31日, 合肥新能源100%股權估值人民幣約3.08億元, 桐城新能源100%股權估值人民幣約2.22億元, 宜興新能源100%股權估值人民幣約3.45億元。

經修訂後, 公司擬收購合肥新能源100%的股權, 總代價人民幣約3.08億元, 通過配發1312.69萬股新A股結算;擬收購桐城新能源100%的股權, 總代價人民幣2.22億元, 通過配發945.21萬股新A股結算;擬收購宜興新能源70.99%的股權, 總代價人民幣約2.45億元, 通過配發1045.16萬股新A股結算。

同日, 公司亦與相關方訂立3份利潤承諾補償補充協議,

從而確認利潤承諾金額。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3個財年, 合肥新能源權益持有人應占經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分別不應少於人民幣3973.04萬元、6167.88萬元、6939.49萬元;桐城新能源權益持有人應占經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分別不應少於人民幣2621.4萬元、2636.71萬元、2671.99萬元;宜興新能源權益持有人應占經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分別不應少於人民幣1279.74萬元、3337.03萬元、4124.5萬元。

此外, 董事會亦建議修改建議A股配售募集的所得款項的額度, 募集的所得款項不超過人民幣約5.12億元, 約人民幣4.1億元將用作合肥新能源全氧燃燒新型光伏蓋板材料生產線二期專案的開發成本;及約人民幣9000萬元將用作桐城新能源年產400萬平方米高透雙玻元件光伏玻璃深加工專案的開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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