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房產>正文

「微關注」黃山市商業網點規劃佈局、建設管理將有法可依!

8月4日上午, 《黃山市城市商業網點管理辦法》專家論證會在市商務局召開, 經過市城建設計院、規劃局、國土局、住建委、城管局等有關部門組成的專家論證組認真討論, 一致通過《黃山市城市商業網點管理辦法》, 這標誌著我市城市商業網點的規劃佈局、建設管理將有法可依。

據瞭解, 隨著我市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城市建設規模的不斷擴張, 對城市商業網點的科學佈局、有效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2016年, 市商務局著手起草《黃山市城市商業網點管理辦法》, 真正將城市商業網點的規劃、建設和管理納入法治軌道。 經過相關職能部門的多次修改完善和專家論證組的認真論討, 《黃山市城市商業網點管理辦法》即將正式出臺。

《黃山市城市商業網點管理辦法》共分為總則、規劃、建設、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六章。 其適用于屯溪區、黃山區、徽州區、市經濟開發區、市現代服務業產業園區的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建設等。

《辦法》規定, 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將統籌社會經濟發展水準、人口分佈等因素, 合理控制大型城市商業網點, 發展社區商業網點, 促進城市商業網點均衡、有序發展。 商業中心將根據區域功能定位不同, 分為市級商業中心、片區商業中心和社區商業中心, 菜市場將按照每千人50至75平方米、服務半徑500至600米、建築面積不低於2000平方米的標準規劃設置, 並配置裝卸貨區、停車場等相關配套設施。 新建居住社區商業網點和綜合服務設施面積占社區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原則上不低於百分之十。 新建居住社區配建的城市商業網點應當與居住社區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使用。
《辦法》還對違反有關規定, 不按規劃設置城市商業網點, 或擅自拆除城市商業網點拒不補建, 以及改變城市商業網點使用功能等情況的處理作出規定。

“該《辦法》的制訂, 為城市商業網點規劃的實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有利於解決目前我市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建設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有利於發展新型商業業態, 促進商品流通, 拓寬服務領域, 避免重複建設, 減少資源浪費。 ”市商務局負責人說。

點擊閱讀原文查看《黃山市城市商業網點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