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7世紀, 法國政治家讓·巴蒂斯·科爾伯特(Jean-Baptise Colbert)說過:“稅收的藝術如同採集鵝毛, 要以最少的嘶嘶聲收集最多的羽毛。 ”
對於一些州和領地來說,
這一增收旨在減少海外買家與本地買家間的競爭, 同時也減緩了當地的住房負擔壓力。 同時一附加稅將根據目前的樓市環境進行上調或下降。
對於開發商和投資者而言, 這個附加稅是缺乏統一性的, 首先, 這一附加稅就會造成各州購房時成本間的差異, 因為這要根據不同的州政府所訂的地稅來決定附加稅的多少;其次, 它所徵收的方式也略有不同。
在昆士蘭州, 自2017年7月1日起, 政府將對房屋買家徵收“Absentee Land Tax”。 這一附加稅只適用於個人, 而不適用於公司或信託。 也不限物業類型, 適用于所有應那稅土地。
而在維多利亞州,
最後, 新南威爾士州也增設了“Land Tax Surcharge”。 在該項增收中, “外國人”的定義與昆士蘭和維多利亞州略有不同, 而是基於FIRB 測驗的版本定義。 該項附加費不適用與澳大利亞公民。 此外, 它僅限於住宅物業。 與昆士蘭州及維多利亞州不用, 該項增收將對自住房適用且沒有減免的門檻。
這一些有著類似名字的增收既缺乏一致性又具有不確定性, 對開發商及投資者都造成了投資的風險與成本的增加。
從2018年1月1日起, 維多利亞州將會向墨爾本的住宅徵收新的空置稅(並不與“Absentee Owner Surcharge”等同), 物件為一年內沒有被佔用或租用的住宅。
此稅率為該資產增值部分的1%(並不是物業“原始狀態”或“未改造”前價值)。
如果說, 對海外買家徵收印花稅附加費旨在減輕當地人的住房負擔壓力的做法是正當的話, 那麼, 如今出臺的新一輪附加費就很難評價了。
儘管這一增收被視為是針對外國投資者的策略, 但是, 對於非住宅物業也進行增收則可能影響到昆士蘭州及維多利亞州的企業。
對於市場的調控, 政府應該做到的是立法和諧, 行政一致, 有統一的裁決及提供指導性的建議。 在協調國家印花稅上的嘗試仍沒有完全取得成功的今天, 政府再增收附加費難免不被認為是雁過拔毛的行為。
本文來自 www.afr.com
由澳洲房產大全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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