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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環股份:關於與保利協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簽署合作框架協定的公告

證券簡稱:中環股份 證券代碼:002129 公告編號:2017-95

天津中環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與保利協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簽署合作框架協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天津中環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中環股份”)與保利協鑫能源控股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利協鑫”)雙方達成初步合作意向, 擬在單晶用多晶矽料生產、單晶

矽棒生產、單晶矽片加工、光伏電站開發等環節開展全面合作, 並簽署了《合作框架協議》(以

下簡稱“協定”或“本協定”)。

一、簽署協定的基本情況

1、合作方基本情況

保利協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光伏材料製造、光伏電站開發的專業新能源產業的香港

上市公司(股票代碼:03800.HK), 其主要營業地址是香港九龍柯士甸道西一號環球貿易廣場

17樓1703-1706室。

2、合作主要內容

(1)多晶矽生產製造環節合作內容:公司對保利協鑫在建的新疆多晶矽項目進行增資。

(2)單晶矽棒生產製造環節合作內容:保利協鑫參股公司在建的中環光伏四期單晶矽棒

專案的部分股權, 同時後續雙方約定共同規劃擇機共同出資建設新的單晶矽棒專案。

(3)單晶矽片加工環節合作內容:公司視單晶矽片加工產能需求情況, 參股保利協鑫的

標的切片工廠,

由保利協鑫以股權轉讓方式出讓部分股權給公司, 共同尋求雙方在單晶矽棒生

產製造環節和單晶矽片加工環節的產能匹配。

(4)其他合作:雙方將在以上股權合作基礎上, 在光伏電站開發以及光伏產業相關的管

理、技術、研發等方面進行全方位交流合作。

在簽署本框架協定後, 雙方將遵守6個月的排他期約定。 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排他期內為了

類似於或合理預期將取代本框架協定所擬交易的任何潛在交易而同任何其他方進行任何討論

或談判或達成任何協議或安排。

二、對公司的影響

1

1、通過本次合資合作, 將有利於推進雙方在新能源光伏行業內新技術、新產品的應用,

有利於實現未來新能源光伏發電的平價上網,

使光伏行業更具競爭力。 本次簽約標誌著全球光

伏行業的商業化進程已經從青春期走向成熟期。

2、通過本次合資合作, 將實現合作雙方在新能源光伏產業鏈中的優勢互補、聯合創新,

有利於提高合作雙方在全球範圍內的綜合競爭實力, 有利於提升合作雙方的盈利能力, 對合作

雙方未來業績產生積極的影響。

3、本次合作不會對公司2017年經營業績產生重大影響, 本協議簽署後, 在後續項目具體

推進過程中, 雙方將就相關項目洽談並簽訂具體的確定性協議。

三、風險提示

公司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規範性檔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 及時披露相關事項的進展或變化情況,

敬請廣大投資

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天津中環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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