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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住限購|嚴躍進:交易之路基本被封殺

中國網·地產中國訊主要內容包括開發企業在建(含在售)商辦類專案, 銷售對象應當是合法登記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本公告執行之前, 已銷售的商辦類專案再次上市出售時, 可出售給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也可出售給個人, 但是個人購買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是名下在京無住房和商辦類房產記錄的;二是在申請購買之日起, 在京已連續五年繳納社會保險或者連續五年繳納個人所得稅。 此外, 商業銀行暫停對個人購買商辦類專案的個人購房貸款。

對此,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為,

從北京此類政策來看, 個人認購此類住房不能貸款、要有五年社保、無房產記錄等要求, 直接使得此類物業的認購價值幾乎壓縮為零。 或者說已經使得此類物業從香餑餑轉變為燙手山芋。 估計流動性會非常差, 也使得此類物業或者難以交易, 或者出現價格較大明顯的下滑。

以下為嚴躍進主要觀點:

1、政策第一條認為商業和辦公項目不允許擅自改變為居住等用途。 這裡面有兩點。 第一是商業和辦公專案實際上需要按照嚴格的規劃進行專案開發, 後續不允許出現類似模棱兩可的物業的概念。 第二是如果要修改, 那麼要更加情況來決定, 所以強調的是對“擅自修改”的零容忍。

2、政策第二條認為對於商辦專案的開發來說,

最小分割單位不得低於500平米, 這也是為了防範出現一些配合小戶型住宅項目銷售而出現的項目改建的做法。 這個規定顯然比較清晰, 相關房企也難以鑽相應的漏洞。

3、政策第三條規定對於新建的商辦類專案, 若有違規的做法, 那麼就會出現被依法處理的做法。 雖然此類表述不長, 但預計接下來還是會有一些房企會面臨被查處的現象。

4、政策第四條規定了商辦類專案後續只能針對企業和機構銷售, 不允許將此類專案銷售個人。 同時如果是二手房, 也還是要求銷售給企業等。 這也使得個人認購此類產品的可能性不大。 當然要警惕後續還是會有一些企業銷售此類物業的可能性, 或者說銷售給個人,

但不過戶或者採取類似個人註冊公司來規避此類監管風險的可能。

5、政策第五條具有明確的管制措施, 也即商辦類物業限購的做法。 政策規定了如果此前已經交易的二手房商辦物業, 那麼這個時候允許銷售給個人, 這其實是為了防範一些二手房房東出現各類爭議而設定的。 如果個人認購此類住房, 那麼應該具備沒有房產和五年社保等要求, 這也使得此類物業回歸到了居住屬性。 不過可以想像的是, 如果有五年社保, 那基本上都可以買普通住宅了, 所以此類物業後續的二手房交易勢必會面臨轉手困難的風險。

6、政策第六條規定了此類物業銷售過程中, 仲介機構不允許承諾可以用於居住屬性。 近期對於仲介監管較為嚴厲,

預計在“吊銷營業執照”等管制下, 仲介機構對於此類物業近期會採取專案下架等做法, 以防範經濟風險的出現。

7、政策第七條規定了個人認購此類物業不允許貸款。 這就已經使得此類物業基本上難以交易了。 雖然過去五成首付比較嚴厲, 但現在要全款購房。 那麼可以想像, 沒有太多的人會去認購此類物業, 或引起此類物業近期的降價。

8、政策第八條認為如果擅自修改用地屬性, 那麼就會採取收回土地和暫停貸款等做法, 這也使得房企後續不敢隨意對專案進行用地規劃的修改, 從供應端確保各類打擦邊球做法的減少。

9、政策第九條規定了房企和仲介若違反此類規定, 那麼信用方面就會有污點。

這也使得後續此類市場主體不會主動去參與此類專案銷售和開發, 購房者本身也不太可能接觸到此類違規的銷售資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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