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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依頓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並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1、本次監事會由公司監事長陳素蓉女士召集, 會議通知於2017年8月11日以電子郵件方式發出。

2、本次監事會於2017年8月22日上午9:30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與網路通訊相結合的方式召開。

3、本次監事會應出席監事3人, 實到監事3人, 代表有表決權監事的100%。

4、監事長陳素蓉女士主持了本次監事會, 董事會秘書林海先生列席了會議。

5、本次監事會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廣東依頓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審議《2017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

與會監事以3票贊成, 0票反對, 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 通過了該議案。 監事會並發表專項審核意見如下: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

(1)公司《2017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的編制和審議程式符合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

(2)半年度報告的內容和格式符合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各項規定, 所包含的資訊能從各個方面真實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的經營狀況、成果和財務狀況;

(3)在提出本意見前, 未發現參與半年報編制和審議的人員有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

(4)監事會保證公司2017年半年度報告披露的資訊真實、準確、完整,

其中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7年8月24 日披露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2017年半年度報告全文》及《2017年半年度報告摘要》。

2、審議《關於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7年8月24 日刊載於《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2017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公告編號:臨2017-037)。

3、審議《關於2017年半年度利潤分配的議案》

與會監事以3票贊成, 0票反對, 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 通過了該議案。 本議案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公司2017年半年度實現淨利潤252,534,117.98 元,

每股收益 0.25 元;2017 年半年度母公司實現淨利潤235,492,007.29 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潤及扣除年內已實施2016年度派送紅利, 截至2017年6月30日, 公司累計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為 2,081,725,779.72 元。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關於加強社會公眾股股東權益保護的若干規定》、《公司章程》、《公司未來三年(2017-2019年)股東回報規劃》的規定, 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 公司擬進行2017年半年度利潤分配, 分配方案如下:

擬以利潤分配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為基數, 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派發現金紅利2.50 元(含稅)。 本次分配不送紅股, 不進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符合相關分紅政策的規定, 保障了股東的合理回報, 沒有損害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4、審議《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與會監事以3票贊成, 0票反對, 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 通過了該議案。

公司監事會認為:公司執行財政部的相關規定進行的會計政策變更, 符合國家頒佈的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 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 其決策程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公司監事會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詳細資訊請查閱同日披露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的《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7-038)。

三、備查文件

經與會監事簽字的第四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廣東依頓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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