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允許城市居民到農村買房買地, 對農民將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短時間內可以迅速提高農村土地的流轉和使用效率, 讓農民一次性獲得少量財富, 不出十年就會集中爆發出社會矛盾, 農民沒了土地那就不叫做農民, 失去了土地的農民將徹底成為城市的附屬群體。
目前國家對農村土地特別是宅基地有明確規定, 只能在本集體組織成員中具備宅基地轉讓條件的人員之間流轉, 就是只能轉讓給本集體成員, 該成員尚無宅基地, 轉讓方退出宅基地之後也不能再次向集體申請宅基地, 這種限制條件之下, 農村土地閒置率較高, 但基本保證農民有地耕種、有房屋住, 再貧困也能通過勞動獲得食物。
允許農民將住房和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轉讓給城市居民後, 在城市資本的侵襲下, 有多少人能夠忍住眼前的“高價”誘惑, 相信就算村集體都沒法忍住吧, 城市有大量的閒錢, 用相對高的價格到農村買塊地, 就算不使用或者低效使用、哪怕是閒置都是穩賺不賠的買賣, 況且價格再高也高不過城市的房價。
從短期來看雖說農民獲得大量的財富可到城市買房, 農村閒置土地通過周轉利用起來,
土地向城市居民流轉表面上看是盤活了農村土地,
對於一個農村出生的人來說, 這個提議對農民是“飲鴆止渴”, 表面上擴寬了農民財產收入管道, 盤活農村土地, 有利於農民工進城落戶, 解決城市房屋庫存, 但何嘗不是在向農村“吸血”, 變相抬高房價, 形成新時代的地主和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