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概述
1、變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2、變更內容
(1)變更前採取的會計政策
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印發的《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等38項具體準則的通知》(財會〔2006〕3號)中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
(2)變更後財務的會計政策
2017年5月10日財政部發佈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財會〔2017〕15號)。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按照上述新準則的要求,
3、變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 為了規範政府補助的確認、計量和列報, 財政部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對《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進行了修訂, 並頒佈了《關於印發修訂的通知》, 自 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修訂的通知》(財會[2017]15號)的要求, 公司將與企業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貼, 從“營業外收入”重分類至“其他收益”或沖減相關成本費用, 與企業日常活動無關的政府補貼, 計入營業外收支科目。 該變更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無重大影響,
三、董事會關於會計政策變更合理性的說明
2017年8月28日, 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 審議通過了《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有關規定,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公司根據財政部相關檔要求進行的變更, 不會對公司的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 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公司董事會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修訂及發佈的最新會計準則進行的合理變更, 符合相關規定, 執行新的會計政策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不會對公司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
四、監事會意見
公司監事會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修訂的通知》(財會[2017]15號)相關規定進行的調整, 符合相關規定, 相關決策程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規定。 不會對公司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 不會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五、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修訂及發佈的最新會計準則進行的合理變更, 變更後的會計政策符合財政部的相關規定, 不會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程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
六、備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3、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