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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雲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僅對報表專案列示進行調整, 不會對上市公司損益、總資產、淨資產產生影響, 也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調整。

一、概述

2017年5月10日, 財政部頒佈了財會〔2017〕15號關於印發修訂《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的通知, 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對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補助採用未來適用法處理, 對2017年1月1日至該準則施行日之間新增的政府補助根據該準則進行調整。

由於上述會計準則的頒佈, 公司需對原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變更, 並按照上述檔規定的起始日開始執行上述會計準則。

2017年8月29日, 公司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和第七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 審議通過了《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 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由董事會審議, 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具體情況及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修訂《企業會計準則16號——政府補助》的通知(財會﹝2017﹞15號)的要求, 公司將調整財務報表列報, 在利潤表中的“營業利潤”項目之上單獨列報“其他收益”項目, 將自2017年1月1日起與企業日常活動有關的政府補助從利潤表“營業外收入”專案調整為利潤表“其他收益”項目列報。

2017年1-6月公司與企業日常經營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11,897,208.50元, 因此公司2017年1-6月計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補助合計為11,897,208.50元。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損益、總資產、淨資產不會產生影響, 也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調整。

三、獨立董事、監事會的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 公司是根據財政部於2017年5月10日頒佈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的要求, 對公司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變更, 符合財政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 公司本次變更會計政策後, 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式,

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是根據財政部於2017年5月10日頒佈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的要求, 對公司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變更, 符合財政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 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符合公司及所有股東的利益。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式, 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四、備查文件

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決議

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

獨立董事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雲南雲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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