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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利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實際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計畫實施完成的公告

證券代碼:603718 證券簡稱:海利生物 公告編號:2017-071

上海海利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實際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計畫實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公司董事長、實際控制人張海明先生擬在未來六個月內(自2017年5月12日起至2017年11月11日止), 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上海海利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份, 擬累計增持不低於100萬股,

擬增持總金額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

張海明先生自首次增持之日2017年5月12日起至2017年9月1日止, 累計增持公司股份合計1,000,190股, 占公司總股本的0.1553%, 本次增持計畫實施完成。

2017年9月1日, 公司接到公司董事長、實際控制人張海明先生增持公司股份計畫實施完成的通知, 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體的基本情況

(一)增持主體:公司實際控制人張海明先生

(二)本次增持計畫實施完成後, 張海明先生直接和間接持有公司股份共計245,621,760股(其中直接持有16,166,250股, 間接持有 229,455,510股), 占公司總股本的 38.1400%, 張海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公司股份352,435,335股, 占公司總股本的54.7260%。

二、增持計畫的主要內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 系基於張海明先生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對公司價值的認可。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種類為公司A股股份。

(三)增持計畫擬增持股份的數量或金額

本次增持計畫擬增持股份數量累計不低於100萬股, 擬增持的總金額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

(四)增持計畫的實施期限

本次增持計畫的實施期限:自2017年5月12日起算6個月內。

(五)本次增持股份的資金安排。

本次增持資金及後續增持計畫所需資金均為張海明先生自有資金。

三、增持計畫的實施進展及完成情況

(一)首次增持情況

公司實際控制人張海明先生于2017年5月12日, 通過集中競價交易的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286,470股, 增持均價13.58元, 占公司總股本的0.0445%。

(二)持續增持情況

1、2017年7月17日, 張海明先生通過集中競價交易的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 478,560股,

增持均價12.93元, 占公司總股本的 0.0743%。

2、2017年8月4日, 張海明先生通過集中競價交易的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 222,360股, 增持均價13.12元, 占公司總股本的0.0345%。

3、2017年9月1日, 張海明先生通過集中競價交易的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 12,800股, 增持均價13.55元, 占公司總股本的0.0020%。

(三)增持計畫實施結果

綜上, 張海明先生自2017年5月12日起至2017年9月1日, 累計增持公司股份合計1,000,190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0.1553%, 本次增持計畫已實施完成。

本次增持完成後, 張海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6,166,250股股份, 約占本公司總股本的2.5103%, 本次增持股份計畫實施完畢。

四、其他說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上海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等有關規定。

(二)張海明先生承諾,

本次最後一筆增持行為發生之日起6個月內不減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由於8月4日增持的222,360股為“窗口期”違規增持, 因此張海明先生額外承諾該部分股份自最後一筆增持行為發生之日起12個月內不減持。

(三)張海明先生持續看好公司未來的發展, 在合適的時機不排除繼續增持的可能, 公司將及時關注, 做好資訊披露工作。

五、律師核查意見

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經核查後認為:增持人具備實施本次增持的主體資格;除法律意見書“(四)重要說明”所提及之情形外, 本次增持符合《證券法》、《收購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現階段所需的資訊披露義務, 尚需就本次增持披露實施結果公告;本次增持屬於《收購辦法》規定的免于向中國證監會提出豁免要約收購義務申請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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