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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鋼集團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全資子公司收到法院發還案件退賠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近日, 中鋼集團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全資子公司--中鋼天源(馬鞍山)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貿易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二中院")劃撥的2,745,102.73元人民幣。 該款項系根據刑事判決書((2013)滬二中刑初字第136號)發還的案件退賠款。

一、案件概述

2012年8月27日, 貿易公司與上海興揚倉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揚倉儲")發生糾紛, 詳見 2012 年 8 月 29 日刊登在《證券時報》、《中國證 券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關於全資子公司貨物存在風險的提示性公告》。

2013年1月4日, 貿易公司在民事訴訟中勝訴, 詳見公司於2013 年1月8日刊登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全資子公司訴訟事項公告》。

2014年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就郭銳仁、朱龍方合同詐騙一案提出公訴, 2014年11月12日上海二中院判決對郭銳仁、朱龍方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併發還各被害單位, 不足部分責令退賠。

二、對公司財務狀況的影響

截至2016年12月31日, 公司已對該事件涉及應收款項計提90%的資產減值準備, 該筆應收款項淨額為1,647,582.81元。

收到該筆款項後, 公司將轉回部分資產減值準備, 預計對公司損益的影響金額為1,097,519.92元, 最終會計處理以會計師年度審計確認後的結果為准。

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中鋼集團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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