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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承諾事項的公告

證券代碼:000568 證券簡稱:瀘州老窖 公告編號:2017-22

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承諾事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7]1218號”《關於核准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核准, 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公司”)向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瀘州酒業投資有限公司等7名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62,500,000股(以下簡稱“本次非公開發行”、“本次發行”),

募集資金30億元。 現將本次發行相關方主要承諾公告如下:

一、發行物件承諾

發行物件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均作出以下承諾:

“對於本單位獲購的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的A股股票,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 包括但不限於通過證券市場公開轉讓或通過協定方式轉讓。 ”

發行對象瀘州酒業投資有限公司作出以下承諾:

“對於本單位獲購的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的A股股票,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 包括但不限於通過證券市場公開轉讓或通過協定方式轉讓。 ”

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攤薄即期回報採取填補措施的承諾

公司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攤薄即期回報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證監會公告[2015]31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對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對即期回報攤薄的影響進行了分析並提出了具體的填補回報措施, 相關內容經公司2016年5月16日召開的第八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2016年9月13日召開的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並已在公司指定資訊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為保障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攤薄即期回報填補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 維護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 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于2016年5月11日作出以下承諾:

(一)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攤薄即期回報採取填補措施的承諾:

1、承諾不無償或以不公平條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輸送利益, 也不採用其他方式損害公司利益。

2、承諾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職務消費行為進行約束。

3、承諾不動用公司資產從事與其履行職責無關的投資、消費活動。

4、承諾由董事會或薪酬委員會制定的薪酬制度與公司填補回報措施的執行情況相掛鉤。

5、承諾公司未來若實行股權激勵計畫, 公司股權激勵的行權條件將與公司填補回報措施的執行情況相掛鉤。

(二)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對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攤薄即期回報採取填補措施的承諾:不越權干預公司經營管理活動, 不侵佔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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