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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作家與諾貝爾文學獎

每當10月臨近, 各國文化界就會分外熱鬧, 都對將要頒發的諾貝爾文學獎翹首以待。 諾貝爾文學獎無疑是世界上最具權威性的文學大獎, 獲獎名單上一系列光彩奪目的名字就足以證明這一點。 法國是個文學大國, 傑出作家燦若群星, 歷來與諾貝爾文學獎有著不解之緣。

諾獎視野的擴展:從歐洲到世界

世界文學歷來具有以歐美文學為主的傳統, 獲獎者自然也是歐美作家居多。 在20世紀上半葉, 除了印度的泰戈爾(1913), 其餘獲獎者全部是歐美作家。 尤其評委會就在北歐的瑞典, 評委們或許是囿於地理環境,

或許是出於愛國之情, 迄今為止北歐幾個小國竟有15人獲獎, 而瑞典作家就有8人之多。 這還是由於瑞典詩人哈裡·馬丁遜在1974年獲獎之後, 由於飽受詬病而於1978年2月11日用剪刀切腹自殺, 評委們從此在評選同胞時才三思而行, 直到34年之後的2011年, 瑞典詩人特朗斯特羅姆才再次獲獎。

從20世紀後期開始, 歐美老一代作家先後去世, 拉美魔幻現實主義等其他地區文學逐漸崛起, 諾貝爾文學獎的頒獎範圍也隨之擴展到世界的其他地區, 呈現出世界文學多元化的趨勢。 例如奈及利亞的索因卡(1986)、埃及的邁哈福茲(1988)、西班牙的何塞·塞拉(1989)、墨西哥的帕斯(1990)、南非的戈迪默(1991)、聖露西亞的沃爾科特(1992)、日本的大江健三郎(1994)、土耳其的奧爾罕·帕慕克(2006)和中國的莫言(2012)等。

儘管如此, 就獲獎作家的總數來看, 非洲只有4人, 亞洲也僅有5人, 其餘均為歐美作家。

評委們雖然力求公正, 但是難免受到時代背景和個人喜好等因素的影響。 1902年, 大名鼎鼎的托爾斯泰竟以“可怕的自然主義描寫”、“對文化的敵視”和“理論上的無政府主義”等理由被拒之門外, 獲獎的居然是德國的歷史學家蒙森。 1936年, 佛洛德得到羅曼·羅蘭的推薦, 但是他的學說被斥責為“把語言貶低為男性和女性的生殖器”, 是對世界文學的腐蝕。 不過令人欣慰的是, 評委們的誤判並非來自行賄受賄等黑幕交易, 主要還是時代造成的偏見。

諾貝爾文學獎之所以備受推崇, 是因為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嚴格的評選規則:任何作家都不能毛遂自薦,

否則就自動失去評選的資格。 獲獎作家必須由法蘭西學士院這樣權威的學院和協會, 以及評委、教授、文化名人, 特別是以往的獲獎者進行推薦。 在推薦出來的300—400位作家的基礎上, 由4位評委組成的委員會進行首選, 在4月確定第一批20名的候選人名單。 在5月再確定一份只有5人的名單。 在10月投票之前, 評委們要在夏天讀完這些候選人的所有作品。

為了絕對保密, 評委會制定了鐵面無私的嚴格紀律, 包括不得向配偶透露任何消息。 每次會議之後, 桌上的所有檔全部收集起來送進粉碎機。 會議期間到附近餐廳吃宵夜的時候, 談到候選人的名字時都使用代號。 評委之間禁止用郵件相互聯繫, 即使評選結果公佈之後,

也不得透露關於推薦和投票的情況。 全體評委一共通曉約12種包括漢語在內的語言, 但是沒有印第安語和阿拉伯語等語種的專家, 為此就要看一些譯本。 如果沒有譯本, 評委會會在極為保密的情況下, 至少聘請兩位元專家來翻譯作品。 1996年, 他們請了一位斯拉夫人來到瑞典文學院, 逐字逐句地翻譯了波蘭女詩人維斯拉娃·希姆博爾斯卡(又譯辛波斯卡)的詩歌, 她正是在那一年獲獎的。

當然評獎規則也是在實踐中不斷完善的。 例如賽珍珠在1938年第一次被提名就獲獎, 後來引起了一些爭議, 從此以後就規定:必須先出現在“5人名單”上的作家才有可能當選。 又如1953年英國首相邱吉爾的獲獎備受非議, 評委們就決定不再頒獎給政府官員。

法國獲獎作家始終高居榜首

迄今為止, 法國共有16人獲獎, 在各國作家中高居榜首。 當然具有獲獎資格的作家遠非這16位, 而獲獎者也不完全是由於他們的文學成就, 因此需要對獲獎情況進行具體分析。

諾貝爾文學獎頒獎伊始, 就有兩位法國詩人獲獎:蘇利-普呂多姆(1901)和米斯特拉爾(1904)。 蘇利-普呂多姆的《碎瓶》(1865)等詩作被譽為帕爾納斯派的經典之作, 他在參加普法戰爭以後還創作了《戰時印象》(1872)等一系列哲理詩集, 因此當選為法蘭西學士院院士, 獲得諾貝爾文學獎也當之無愧。 不過他能夠成為第一個獲獎者, 與評委們排斥左拉是分不開的。 羅曼·羅蘭除了名著《約翰·克利斯朵夫》之外,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堅持反對戰爭, 因而獲得了1915年的諾貝爾文學獎。法朗士在1921年的獲獎,既是由於作品豐富多彩,也因為他是國際上著名的進步作家。法國哲學家柏格森在1927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主要是他的生命哲學的巨大影響,他的代表作《創造進化論》(1907)的文筆也十分優美。

馬丁·杜加爾以反戰傑作《蒂博一家》(8卷本,1922—1940)獲得了1937年的諾貝爾文學獎。紀德的獲獎固然是由於他的作品和為同性戀者辯護的勇氣,也是得益於他的年齡。他在1946年被提名後第二年就獲獎,因為他當時已經78歲,而且身體不好,評委會擔心他隨時可能去世,所以就及時把獎頒發給他。

44歲的加繆之所以能在1957年成為最年輕的獲獎者,除了他的文學成就之外,也與吉爾貝格和埃克貝格元帥這兩位評委的支持分不開。他們從1949年開始就力挺加繆,在8年裡專門為他寫了4個報告。1960年獲獎詩人聖瓊·佩斯的詩歌晦澀難懂,但他是法國老資格的外交官,而推薦他的朋友哈馬舍爾德既是評委,又是他作品的瑞典文譯者,而且當時正擔任聯合國的秘書長。

問鼎諾貝爾文學獎,可以說是許多作家終生夢寐以求的榮譽,然而有位法國作家卻毫不猶豫地拒絕了這份榮譽,他就是存在主義文學的代表人物讓-保爾·薩特。

1964年10月15日,薩特被提名為諾貝爾文學獎的候選人,16日就立即致電瑞典文學院表示謝絕。但瑞典文學院仍然在22日宣佈授予薩特諾貝爾文學獎,理由是“因為他那思想豐富、充滿自由氣息和探求真理精神的作品已對我們的時代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薩特聞訊後立即起草了一份聲明,委託一位代表在斯德哥爾摩代為宣讀。聲明列舉了他拒絕接受該獎的兩方面理由。

從個人方面來說,他的拒絕不是一個倉促的行動,而是由於他一向謝絕來自官方的榮譽,正如他在1945年曾拒絕法國政府授予的榮譽團勳位一樣。他認為介入現實的作家必須保持獨立自主,不應該受到任何榮譽和授予某種榮譽的機構的影響。從客觀方面來說,薩特認為東西方的文化存在著矛盾和衝突,而他自己雖然屬於資產階級,卻是同情社會主義的,願意使這兩種文化互相接近,為此就要保持客觀的立場,無論東方還是西方的榮譽他都不能接受。

薩特拒絕接受諾貝爾文學獎,與他宣揚的存在主義哲學思想是完全一致的。他認為人的存在先於本質,而人的本質則是由人在一生中不斷的自由選擇決定的。也就是說,一切名利都是身外之物,作家的價值只在於保持自己的本質。正因為如此,他拒絕諾貝爾獎才在世界文學史上傳為佳話。

新世紀“雙子星”的璀璨光芒

自從新小說派作家克洛德·西蒙獲獎之後,隨著頒獎範圍的擴大,有越來越多的亞非拉地區的作家獲獎,以至於法國本土作家連續20年無人獲獎。

然而法國畢竟是文學大國,經過20世紀現實主義文學與現代派文學的交融,新世紀的文學一定不會令人失望。事實果然如此,法國文壇不僅新人輩出,而且老一代作家寶刀不老,勒克萊齊奧和莫迪亞諾先後獲得了2008年和2014年的諾貝爾文學獎。

這兩位法國本土作家的獲獎絕非偶然。其實早在20世紀70年代,勒克萊齊奧和莫迪亞諾就與佩雷克並稱為法國文壇的三大新星。在新小說派於60年代末衰落之後,他們汲取了顛倒時空等現代派小說的手法,在反映現實、革新文體和創作手段方面形成了各自的獨特風格。

莫迪亞諾開闢了一條與注重繁瑣描寫的新小說相反的、兼顧文體和可讀性的道路。他的《星形廣場》等一系列小說,利用回憶來重現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的社會面貌以及猶太人在佔領時期的困境,從而形成了虛實相間的獨特風格。勒克萊齊奧作品的特色則是表現了當代人對於文明社會的厭惡和對原始生活的嚮往。例如他的《烏拉尼亞》講述一位法國地理學家在墨西哥勘探地貌時,意外地發現了一個桃花源般的理想王國“坎波斯”。但是在人類社會的圍攻之下,這個理想國被迫遷移,歸於失敗。

勒克萊齊奧和莫迪亞諾的獲獎,不僅是對他們文學成就的肯定,而且充分表明了新世紀的法國文學,是與現實主義和現代主義交融的20世紀文學一脈相承的,是對法國文學傳統的繼承和創新。

與諾獎失之交臂的文學大師

法國也有不少大作家與諾貝爾文學獎失之交臂,原因多種多樣、各不相同。

左拉在文學上的成就舉世公認,而且在德雷福斯事件中又挺身而出主持正義,諾貝爾文學獎非他莫屬。但是評委們卻對自然主義文學抱有成見:“往往粗俗得厚顏無恥的描寫,以及缺乏靈性的自然主義,令人難以把應該授予具有理想主義傾向的作家的文學獎推薦給他。”左拉於2002年過早去世,使得這個錯誤判斷永遠無法彌補。

法國後期象徵主義詩人瓦萊裡以《海濱墓園》(1926)蜚聲文壇,為此獲得過10次提名,1945年評委會決定給他頒獎,可惜他在7月就去世了。

評獎道路最為曲折的是法國的瑪律羅。他是一位具有傳奇經歷的戰鬥英雄和大作家。1947年他被首次提名時只有46歲,由於太年輕而被認為可以再等幾年,於是讓給了老邁的紀德。以後他幾乎每年都被提名。最後一次是在1967年,瑪律羅發表了《反回憶錄》,但是因為邱吉爾的獲獎引起非議,評委們發誓不再頒獎給政府官員,瑪律羅當時擔任戴高樂政府的文化部長,因此受到排斥。等到他在1969年離開政府的時候,貝克特和索爾仁尼琴等新一代作家的聲望已經如日中天,瑪律羅也就永遠失去了獲獎的希望。

羅伯-格裡耶是新小說派的領袖和理論家,據說評委會有意給他授獎,為此在斯德哥爾摩舉辦了羅伯-格裡耶電影回顧展。不料他的電影因充滿了暴力和色情的鏡頭而引起人們的反感,因此1985年的諾貝爾文學獎被授予了新小說派的另一個成員克洛德·西蒙。上述文學大師與諾獎失之交臂,在文學史上都是令人歎息的遺珠之憾。

因而獲得了1915年的諾貝爾文學獎。法朗士在1921年的獲獎,既是由於作品豐富多彩,也因為他是國際上著名的進步作家。法國哲學家柏格森在1927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主要是他的生命哲學的巨大影響,他的代表作《創造進化論》(1907)的文筆也十分優美。

馬丁·杜加爾以反戰傑作《蒂博一家》(8卷本,1922—1940)獲得了1937年的諾貝爾文學獎。紀德的獲獎固然是由於他的作品和為同性戀者辯護的勇氣,也是得益於他的年齡。他在1946年被提名後第二年就獲獎,因為他當時已經78歲,而且身體不好,評委會擔心他隨時可能去世,所以就及時把獎頒發給他。

44歲的加繆之所以能在1957年成為最年輕的獲獎者,除了他的文學成就之外,也與吉爾貝格和埃克貝格元帥這兩位評委的支持分不開。他們從1949年開始就力挺加繆,在8年裡專門為他寫了4個報告。1960年獲獎詩人聖瓊·佩斯的詩歌晦澀難懂,但他是法國老資格的外交官,而推薦他的朋友哈馬舍爾德既是評委,又是他作品的瑞典文譯者,而且當時正擔任聯合國的秘書長。

問鼎諾貝爾文學獎,可以說是許多作家終生夢寐以求的榮譽,然而有位法國作家卻毫不猶豫地拒絕了這份榮譽,他就是存在主義文學的代表人物讓-保爾·薩特。

1964年10月15日,薩特被提名為諾貝爾文學獎的候選人,16日就立即致電瑞典文學院表示謝絕。但瑞典文學院仍然在22日宣佈授予薩特諾貝爾文學獎,理由是“因為他那思想豐富、充滿自由氣息和探求真理精神的作品已對我們的時代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薩特聞訊後立即起草了一份聲明,委託一位代表在斯德哥爾摩代為宣讀。聲明列舉了他拒絕接受該獎的兩方面理由。

從個人方面來說,他的拒絕不是一個倉促的行動,而是由於他一向謝絕來自官方的榮譽,正如他在1945年曾拒絕法國政府授予的榮譽團勳位一樣。他認為介入現實的作家必須保持獨立自主,不應該受到任何榮譽和授予某種榮譽的機構的影響。從客觀方面來說,薩特認為東西方的文化存在著矛盾和衝突,而他自己雖然屬於資產階級,卻是同情社會主義的,願意使這兩種文化互相接近,為此就要保持客觀的立場,無論東方還是西方的榮譽他都不能接受。

薩特拒絕接受諾貝爾文學獎,與他宣揚的存在主義哲學思想是完全一致的。他認為人的存在先於本質,而人的本質則是由人在一生中不斷的自由選擇決定的。也就是說,一切名利都是身外之物,作家的價值只在於保持自己的本質。正因為如此,他拒絕諾貝爾獎才在世界文學史上傳為佳話。

新世紀“雙子星”的璀璨光芒

自從新小說派作家克洛德·西蒙獲獎之後,隨著頒獎範圍的擴大,有越來越多的亞非拉地區的作家獲獎,以至於法國本土作家連續20年無人獲獎。

然而法國畢竟是文學大國,經過20世紀現實主義文學與現代派文學的交融,新世紀的文學一定不會令人失望。事實果然如此,法國文壇不僅新人輩出,而且老一代作家寶刀不老,勒克萊齊奧和莫迪亞諾先後獲得了2008年和2014年的諾貝爾文學獎。

這兩位法國本土作家的獲獎絕非偶然。其實早在20世紀70年代,勒克萊齊奧和莫迪亞諾就與佩雷克並稱為法國文壇的三大新星。在新小說派於60年代末衰落之後,他們汲取了顛倒時空等現代派小說的手法,在反映現實、革新文體和創作手段方面形成了各自的獨特風格。

莫迪亞諾開闢了一條與注重繁瑣描寫的新小說相反的、兼顧文體和可讀性的道路。他的《星形廣場》等一系列小說,利用回憶來重現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的社會面貌以及猶太人在佔領時期的困境,從而形成了虛實相間的獨特風格。勒克萊齊奧作品的特色則是表現了當代人對於文明社會的厭惡和對原始生活的嚮往。例如他的《烏拉尼亞》講述一位法國地理學家在墨西哥勘探地貌時,意外地發現了一個桃花源般的理想王國“坎波斯”。但是在人類社會的圍攻之下,這個理想國被迫遷移,歸於失敗。

勒克萊齊奧和莫迪亞諾的獲獎,不僅是對他們文學成就的肯定,而且充分表明了新世紀的法國文學,是與現實主義和現代主義交融的20世紀文學一脈相承的,是對法國文學傳統的繼承和創新。

與諾獎失之交臂的文學大師

法國也有不少大作家與諾貝爾文學獎失之交臂,原因多種多樣、各不相同。

左拉在文學上的成就舉世公認,而且在德雷福斯事件中又挺身而出主持正義,諾貝爾文學獎非他莫屬。但是評委們卻對自然主義文學抱有成見:“往往粗俗得厚顏無恥的描寫,以及缺乏靈性的自然主義,令人難以把應該授予具有理想主義傾向的作家的文學獎推薦給他。”左拉於2002年過早去世,使得這個錯誤判斷永遠無法彌補。

法國後期象徵主義詩人瓦萊裡以《海濱墓園》(1926)蜚聲文壇,為此獲得過10次提名,1945年評委會決定給他頒獎,可惜他在7月就去世了。

評獎道路最為曲折的是法國的瑪律羅。他是一位具有傳奇經歷的戰鬥英雄和大作家。1947年他被首次提名時只有46歲,由於太年輕而被認為可以再等幾年,於是讓給了老邁的紀德。以後他幾乎每年都被提名。最後一次是在1967年,瑪律羅發表了《反回憶錄》,但是因為邱吉爾的獲獎引起非議,評委們發誓不再頒獎給政府官員,瑪律羅當時擔任戴高樂政府的文化部長,因此受到排斥。等到他在1969年離開政府的時候,貝克特和索爾仁尼琴等新一代作家的聲望已經如日中天,瑪律羅也就永遠失去了獲獎的希望。

羅伯-格裡耶是新小說派的領袖和理論家,據說評委會有意給他授獎,為此在斯德哥爾摩舉辦了羅伯-格裡耶電影回顧展。不料他的電影因充滿了暴力和色情的鏡頭而引起人們的反感,因此1985年的諾貝爾文學獎被授予了新小說派的另一個成員克洛德·西蒙。上述文學大師與諾獎失之交臂,在文學史上都是令人歎息的遺珠之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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