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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銀行業懲戒逃廢債平臺錄入逾77億, 去年收回5億元

3月31日, 浙江省公安廳、浙江銀監局、寧波銀監局與浙江省銀行業協會在杭州聯合召開浙江銀行業聯合懲戒失信行為暨“百日會戰集中行動”推進會。

推進會上, 浙江省各地銀行業將收集的涉嫌逃廢債案件線索移交公安部門, 公安部門將集中優勢兵力對案件線索進行偵辦。 當日, 浙江銀監局與浙江省公安廳還共同簽署了《打擊防範經濟犯罪備忘錄》, 就進一步加強警銀協作, 建立健全資料化、系統化、科學化打擊防範經濟犯罪工作機制達成共識。

2016年10月, 浙江銀行業聯合懲戒逃廢債資訊平臺正式運行, 實現銀行間逃廢債資訊共用,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在資訊平臺上提交逃廢債資訊, 經審核後向逃廢債行為當事人發出警示函, 若當事人與銀行在規定期限內達成還款協定, 則可撤銷資訊, 若當事人仍不履行債務, 資訊平臺將正式發佈對當事人的聯合懲戒公告,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同步開展公告所示的限制金融服務類懲戒措施。

截至目前, 經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申報, 聯合懲戒逃廢債資訊平臺中已錄入涉嫌逃廢債資訊共824條, 涉及總金額77.03億元,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登陸查詢總量達到40862次;正式發佈要求銀行業實施聯合懲戒的逃廢債資訊共460條, 涉及金額37.18億元, 其中共計86筆、5.05億元資金已收回或達成還款協定。

浙江銀監局會同省銀行業協會不斷深化與法院、省信用辦、稅務等部門的資訊協作, 通過資訊協同機制定期將“稅收黑名單”等外部公共信用資訊上傳至聯合懲戒逃廢債資訊平臺, 為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參考。 浙江省銀行業協會還與浙江省高院執行局簽訂了《執行協助備忘錄》,

銀行業聯動各部門共同落實失信懲戒機制的大格局正逐步形成。

2016年, 浙江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向法院申請對逃廢債行為當事人實施限高措施近5000項、一萬餘人次, 通過行業聯合懲戒等途徑收回和形成有效回收方案的不良資產超過了3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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