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肌無力的治療原則

重症肌無力的治療原則如下:

1.抗膽鹼酯酶藥 首選溴吡斯的明口服。

2.腎上腺皮質激素類藥物 禁忌證有糖尿病、高血壓、結核病及免疫缺陷等。難治性病例可考慮加用環磷醯胺或硫唑嗓呤。

3.大劑量人免疫球蛋白靜脈滴注 用於難治性MG或MG危象。

4.危象處理 應先區別肌無力危象和膽鹼能危象,如區別困難可用依酚氯銨,但應有輔助呼吸準備。如症狀加重則為膽鹼能危象,需立即注射阿托品,如為肌無力危象,可用新斯的明注射,配合麻黃堿、氯化鉀應用。

5.手術或放射治療 適用於胸腺瘤或胸腺增生者。

6.禁忌藥物 突觸受體競爭藥、肌膜抑制藥及呼吸抑制藥,如新黴素、卡那黴素、慶大黴素、鏈黴素、奎寧、奎尼丁、異內嗓、出比妥、地西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