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銳評:勸阻吸煙猝死案,家屬不能只講自家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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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京報》報導,受到社會廣泛關注的“電梯勸煙猝死案”昨天宣判,

鄭州市中院二審撤銷要求楊歡補償死者家屬1.5萬元的民事判決;駁回田九蘭的訴訟請求。

去年5月2日,鄭州醫生楊歡因在電梯內勸阻段肖禮抽煙,兩人發生爭執。十多分鐘後,69歲的段肖禮突發心臟病死亡。段肖禮的妻子田九蘭隨後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楊歡賠償40余萬元。一審法院判決,楊歡向死者家屬補償1.5萬元,本來楊歡已經準備接受判決,

但田九蘭不服判決上訴。

段肖禮的女婿徐林告訴新京報記者,對於二審判決結果,家人覺得很難理解,而對於楊歡同意捐贈一萬元的想法,徐林說“有錯就是有錯,沒錯就是沒錯,不會接受他的捐贈”。

通常來說,中國人傳統認為死者為大,因此去批評一位已經去世的老人,並不符合這個社會的善良風俗。但是北京時間“銳評”今天要冒天下之大不韙說一句:這件事中,恐怕是這位老人有錯在先。

首先,公共場合不能吸煙,這是社會已經達成的普遍共識,段肖禮在電梯內吸煙的行為本身就是不對的;在楊歡向其指出後,非但不接受批評,反而與楊歡理論,進而發生爭吵,對錯很明顯了。

而根據此前的報導,死者家屬對楊歡的指責,包括說楊歡呵斥了老人,說楊歡不尊重老人等。

對此楊歡均予以否認,死者家屬則堅持認為楊歡有錯,“他具體怎麼勸的,

誰也不清楚,死無對證”。銳評君倒想請問,既然誰也不清楚,是怎麼判斷楊歡有錯的?

實際上,對於楊歡有無過錯,從派出所到一審法院,都認定的很清楚,楊歡並沒有過錯!一審法院雖然以“公平擔責”的理由認定楊歡賠償,但是也從來沒說過楊歡有過錯,而二審法院則糾正了濫用“公平擔責”的判決,直接認定楊歡無錯且不必賠償,這還不說明問題麼?

當然,自己的親人意外離世,

難免悲痛,而楊歡畢竟與老人發生過言語爭論,因此家屬想向楊歡追責,情感上並非不能理解。但此事已經經過兩審法院審理,對錯早已分清,再要有什麼行動或許應當三思。

而此案提起訴訟以來,將老人生前吸煙行為公佈天下,社會評價大家看在眼裡,不光對死者,對於家屬來說也沒什麼好處。希望家屬還是認清現實情況,做出合理的選擇。

而此事也提醒許多訴訟參與人,

很多人提起訴訟時都喜歡講自己的道理,而一旦自己的道德得不到法律的認可,就認為是判決有問題。其實現實中錯誤判決不是沒有,但是很多事情不能只講自家道理,還應該尊重法律,尊重社會公共道德,尊重一般的公序良俗,否則這樣的道理怕是講不通的,最終也無非是徒勞敗訴罷了。

(文中楊歡段肖禮田九蘭徐林為《新京報》所載化名)

文/北京時間評論員 佘友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