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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陽市制定出臺《辦法》,房屋建築工程品質監管更規範

經過起草、徵求意見、集體討論、反復修改等環節,《阜陽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品質管制辦法》於2017年12月20日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同年12月28日公佈。1月26日,市政府新聞辦聯合市法制辦、市住建委召開新聞發佈會,

從立法的必要性、制定經過和主要內容三個方面,通報了《辦法》立法情況。

據瞭解,當前,我市已經進入大建設、大發展的關鍵時期,工程建設在未來一段時期仍將保持一定的發展規模,工程建設領域面臨高、大、難、新工程增加,

技術難度越來越大,施工工藝越來越複雜,存在較大的工程品質風險和隱患,亟需以法治手段加強品質管制。為適應建築業新時代要求,完善工程建設法治體系,明晰品質管制責任、規範監管行為,我市制定出臺了《辦法》。

《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及其工程品質監督管理,厘定了市、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的職責分工,

理順了我市工程品質監督管理體制,明確工程品質監督管理的具體工作可以由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所屬的工程品質監督機構實施以及經費保障等。

《辦法》突出建設單位的品質主體責任。建設單位是工程項目建設的發起者和組織者,在工程品質管制工作中處於主導地位,其工程品質責任的落實情況決定著工程品質優劣。

《辦法》第八條對建設單位的工程品質責任進行了強化,明確需組織住宅工程品質分戶驗收。

明確其他工程品質責任主體及相關單位的責任。《辦法》第九條至十一條,對工程建設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等承擔的工程品質主體責任進行細化,突出工程品質標準化,

強化專案全過程品質管制。針對隨著市場放開,工程品質檢測機構、施工圖審查機構誠信危機日益凸顯的問題,《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壓實機構的責任,要求其規範檢測,為服務物件提供真實準確的結果;《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施工圖設計檔,施工圖審查機構予以審查合格,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加強對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生產單位監管。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建築構配件是工程結構中非常重要的半成品,是建築產業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行業發展迅猛,但也存在品質管制底子薄、管理人員匱乏、重生產輕管理等問題。《辦法》第十四條明確了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以及建築構配件生產企業的品質責任。

強化政府監管責任,推進工程品質監督管理規範化。《辦法》第十五條至第十九條明確了工程品質監督管理的主要內容和程式,細化了辦理工程品質監督手續時需重點查驗的內容,強化工程品質監督機構對工程建設品質全過程的監管,特別重視對影響結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品質問題以及竣工驗收等關鍵環節的監督檢查。同時,《辦法》第六條也明確了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工程品質信用管理制度,對工程品質責任主體和品質檢測、施工圖審查等單位及從業人員的行為予以信用評價等內容。

《辦法》第十五條至第十九條明確了工程品質監督管理的主要內容和程式,細化了辦理工程品質監督手續時需重點查驗的內容,強化工程品質監督機構對工程建設品質全過程的監管,特別重視對影響結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品質問題以及竣工驗收等關鍵環節的監督檢查。同時,《辦法》第六條也明確了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工程品質信用管理制度,對工程品質責任主體和品質檢測、施工圖審查等單位及從業人員的行為予以信用評價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