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執行新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 部分自負比例調整
近日,市人社局下發通知,自4月26日起開始執行青島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7版)。新版藥品目錄共收載藥品2819個(含國家談判藥品36個),與上一版相比增加了386個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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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藥品目錄實施後,參保人員選擇藥品範圍擴大,將進一步滿足臨床用藥需求。”據市社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變化一是加強了兒童用藥保障力度,新增了適用于兒童的藥品或劑型;二是將絕大部分創新藥品納入了2017版藥品目錄範圍;三是加大了對中藥和民族藥的支持力度;四是將國家和山東省談判部分藥品納入了基本醫保報銷範圍。
據瞭解,我市藥品目錄嚴格按照國家和山東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7版)有關規定執行,其中國家2017版目錄範圍的甲類和乙類品種,我市已於去年6月1日和9月1日先行實施。今年3月26日,省人社廳公佈了山東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7版),
此次調整中,我市對新增乙類藥品設定了納入統籌前自負比例,
新版藥品目錄還將國家和省談判藥品及仿製藥納入報銷範圍。藥品目錄中包括了國家和山東省談判藥品39個,均是臨床必需、療效確切且價格較高的高值藥品,這些藥品納入基本醫保報銷範圍以後,將進一步減輕參保患者的用藥負擔。為保障參保患者用藥權益,鼓勵臨床使用仿製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