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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天門九種情形容錯免責,激勵幹部擔當負責

市委辦市政府辦近日印發《天門市黨員幹部容錯減責免責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這個實施辦法指出,在黨紀國法框架內,未造成重大責任事故和惡劣影響,未謀取私利,只需滿足九個條件之一,

就可減責或免責。

九種情形容錯免責

一是在落實黨委、政府決策部署,推進經濟社會發展相關重大改革事項和體制機制創新中,先行先試,因政策不明確或缺乏經驗,出現一定失誤或未達到預期效果的。

二是在推進招商引資中,

經過集體決策給予特別政策優惠而專案沒有達到預期目的,或因主動作為、積極擔當、創新性開展工作出現一定失誤或偏差的。

三是在推進產業發展中,為支持民營經濟發展、促進科技創新,因企制宜給予企業財政性資金支持或政策優惠,但因市場風險或其他不可預見因素未取得預期成果和效益的。

四是在推進重大專案建設、征地拆遷安置、拆違控違等工作中,為搶抓時機、節約資源而大膽履職、大力推進,

造成一定失誤或引發矛盾的。

五是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政務服務環境中,為提高效率、方便群眾而進行容缺受理、容缺審批,事後積極補辦手續的。

六是在政府重大投融資活動中,為搶抓機遇而大膽履職,因政策界限不明或市場變化等因素,帶來一定政策風險或造成一定損失的。

七是在社會治理、處置重大事故、群體性事件、應急搶險等突發事件中,

因事情緊迫,果斷決策,及時處置,出現一定失誤,事後積極消除影響、挽回損失的。

八是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對存在個人性格、工作方法等問題,但不足以影響其勇於創新、大膽幹事的黨員幹部,敢於從事業發展的大局大膽使用的。

九是在市委、市政府許可權內經認定需要容錯減責免責的其他事項。

這個實施辦法強調,要為能幹大事、會幹難事、敢幹新事的幹部兜住底線,讓能幹事、敢幹事的人不吃虧,允許出錯,寬容失敗。對不願擔當、不敢擔當、消極應付、推諉扯皮、推進重點工作不力的幹部問責追責。該實施辦法的出臺,就是要打好幹部隊伍建設“組合拳”,進一步激發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的激情活力,

鼓勵黨員幹部放開手腳,甩開膀子幹事創業,為建設美好“五城”,率先實現全面小康提供堅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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