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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釋法」遊客開窗投食被動物園黑熊咬傷,動物侵權誰之過?

打開車窗投食,沒想到不遠處的一隻黑熊突然站起,使勁拍打車窗,試圖鑽進車內。近日,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再次發生自駕遊客在猛獸區擅自開窗事件。因為車窗有防夾手功能,

黑熊扒下車窗時,坐在駕駛位的這名男性遊客,幾乎整體身體都暴露在黑熊的視野內,他的左臂頓時被黑熊死死咬住,鮮血直流。

車窗打開刹那,黑熊一口咬住左臂。陳先生供圖

原本朋友想幫陳先生拍攝下餵食的一幕,沒想到意外拍下黑熊襲擊他的全過程。

想起與黑熊面對面時,彼此間的距離只有十幾釐米遠,黑熊張著大嘴咆哮,之後便重重地咬向了自己的左臂 …… 一閉上眼,這驚悚的場景就會在陳先生腦海中不斷浮現,無法消散。巧的是,這一幕被同車的朋友意外拍了下來。

被熊咬過的傷口。

陳先生供圖

8月18日那天,天氣有些悶熱,一場大雨即將來臨。當天一大早,陳先生和朋友駕車來到八達嶺野生動物園遊玩。對於這個曾經身處輿論漩渦的動物園,陳先生並不陌生,因為他以前就來過,對這裡的印象也十分不錯。排隊買票、在承諾書上簽字、驗票通過、進入園區,一切都按照園方的要求和流程進行。

" 很多熊圍著汽車要吃的。兩頭熊看到我們的車就朝著車走過來。

" 雖然入園前,工作人員叮囑過猛獸區禁止開窗,但看到別人投喂也沒什麼事,陳先生就把車窗打開了一條小縫,往外扔食物。這時,一隻熊叼起食物就在一旁開吃了,另一隻熊立即圍了過來,並扒著車窗試圖把頭伸進車內。

" 當時我和一旁拍照的朋友都嚇懵了。" 情急之下,陳先生用手使勁去扣玻璃升降按鈕。誰知,車輛自帶的防夾手功能反倒幫助了黑熊,受到阻力後,車窗玻璃不升反降,

陳先生所坐的駕駛位一側,整個車窗都向黑熊敞開了!

還寄希望于玻璃升降按鈕,可按了幾次都毫無反應,突然就在一瞬間,黑熊一口咬住陳先生的左臂," 一陣劇痛啊,我本能地掙脫,猛踩油門往前開,從後視鏡裡我看到,熊被掙脫後瘋狂地追趕拍打撕咬車。"

擅開車窗有錯 但園方反應受質疑

終於擺脫了黑熊的追擊,陳先生停下車,緊閉車窗,等待工作人員的到來。

不一會兒,一輛吉普車駛來。陳先生將剛才自己的經歷告訴了對方,向他們求助,但讓他意外的是,他等到的是 " 各種教育 "。

" 我承認擅自開窗確實有錯,但是,當時我忍著痛和恐懼,懇求工作人員告訴我該怎麼辦,他們就說了句自己去醫院,聽到這話,我心都涼了。" 想到門票上印有求助電話,陳先生嘗試著打了過去,一位女士接的。工作人員同樣以教育的語氣對他進行了批評,隨後表示可到遊客中心進行簡單包紮處理,並要自己撥打保險公司電話。由於動物園裡都是彎曲的山路,駛出只能按照遊覽路線,陳先生忍著疼痛,將車開到了遊客中心。

被野生動物咬傷,對傷口僅僅做消毒處理,這讓陳先生萬分擔心。他說,他當時再次向園方求助,工作人員告知他不清楚附近哪家醫院可以接診動物咬傷患者,可到延慶醫院去試試。思來想去,陳先生和朋友決定趕緊回到市區的醫院治療,兩人不敢再耽擱,迅速往市里趕,到達市區時已經是晚上了。第二天,陳先生輾轉了多家醫院,醫生們都表示沒有遇到過被熊咬傷的臨床案例,先為陳先生注射了狂犬疫苗和破傷風針。

園方回應:正密切關注傷者傷情

陳先生向記者表示,自己擅自開窗的行為確實不對,而且他希望以這段慘痛經歷提醒其他遊客,一定要遵守規矩。但是,對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工作人員的態度和園區對遊客的保護措施,他並不滿意。他說,工作人員只知道責備他,在出現意外情況時,園區不能第一時間提供幫助。

讓陳先生稍感欣慰的是,在休息的這幾天裡,八達嶺野生動物園的郭經理與他取得聯繫,表示關心,並給他提供一些治療方案和建議。目前,陳先生還在家中養傷。

8月20日晚,記者聯繫到八達嶺野生動物園負責人郭經理。郭經理說,這件事的發生是因為遊客沒有遵守規定造成的,教訓十分慘痛。" 入園前、買餅乾時,甚至連餅乾的包裝袋上都有安全提示,園內的顯著位置都有猛獸區禁止開窗投喂的警示標牌。按照我們的規定,這些食物只有在非猛獸區才能投喂。"

郭經理說,事後監控錄影顯示,陳先生的車遭遇黑熊襲擊後,園區內的工作車兩次驅趕,幫著把黑熊驅走了。現在正值暑期,遊客眾多,工作人員情急之下可能在說話態度上有些問題,他們也是真心不想遊客受到傷害。至於被指欠缺應急救援措施,郭經理說,園方有相應的應急預案,工作人員的操作也符合預案程式。目前,他們也在密切關注著陳先生的傷情。

在動物園被咬傷如何索賠

當你遇到動物傷人事件時,在於對方協商賠償事宜時往往會有一種不知從何下手的感覺,這是因為你對相關法律規定不熟悉導致的,關於動物傷人賠償談不攏的,建議可以找律師來談。

如果你遇到動物園動物咬傷人事件,在索賠之前應該分清雙方的責任。

最近經常在新聞中看到,在某某野生動物園被野生動物傷害的事件發生,那麼,在跟野生動物園的經營方進行協商的時候,不知道該如何下手,不知道該如何維權,這是因為大眾對相關法律規定不瞭解導致的,其實在維權的時候,首先要對法律做出相關的瞭解,最好是諮詢專業律師。在此華律網小編根據相關法律向大家解答一下動物園動物咬傷他人,可以依據哪些法律法規來索賠?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81條規定:“動物園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分清雙方責任需要注意以下兩個問題:

1

第一,如何認定動物園盡到了其管理職責?

動物園的管理職責,可以理解為對動物的看管義務。動物園應當考慮動物的特點和動物的利用目的等因素,採取一般社會觀念所要求的措施,以防免動物危險。具體而言,動物園管理職責的認定要堅持個案認定的原則,具體考慮如下因素綜合認定,包括:動物的種類、特性、先前表現、活動場所、受害人的特點和其他情況。

2

第二,受害人的過錯是否導致動物園責任的減輕或者免除?

從受害人利益和動物園利益平衡的角度考慮,應當認為,受害人具有故意或過失(包括輕過失)都可以減輕或免除動物園的責任。因為動物園的動物致害責任畢竟屬於過錯責任,而《侵權責任法》第26條和第27條關於過失相抵規則的規定是可以適用於所有過錯責任案件的。不過,考慮到受害人與動物園利益的平衡,法院在減輕責任時會持謹慎的態度。

弄清雙方的責任後,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索賠:

1、雙方協商。動物致人傷害行為發生後,受害人可以和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進行協商,達成賠償協定。雙方對協議自願履行後,受害人索賠權利得以實現。

2、請求有關部門調解。雙方可以選擇在律師、人民調解委員會、村委會、居民委員會以及鄉、鎮人民政府、派出所主持下進行調解,達成調解協定並履行的,受害人權利得以實現。

3、民事訴訟。雙方達成不了協定或協定後對方不履行,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訴訟,訴訟的話我們建議可以事前諮詢動物園動物傷人專業的律師。

悲劇時有發生

動物園的責任究竟有多少

也許下面的案例能給我們一些啟發

1、2014年10月18日下午,9歲男孩小樂(化名)隨姥爺到河南平頂山市河濱公園內的動物園遊玩,結果被動物園內餵養的黑熊咬斷右臂。有目擊者稱,事發時男孩自行翻越護欄,在熊舍前餵食黑熊時,黑熊通過破損的防護網咬住男孩右臂,並咬斷。

2、2012年2月,4歲男童謝洋洋(化名)在上海動物園遊玩過程中,從圍欄空隙鑽入,靠近籠舍為猴子餵食,導致右手中指被猴子咬傷致殘。

案例中謝洋洋案法官認為,洋洋受傷的直接原因是違反相關遊園規定,擅自穿越防護欄,而謝洋洋父母在明顯警示標識下,仍忽視危險警示和看護,是存在監管過失的。同時,動物園金屬欄杆間距為15釐米左右,10周歲以下的瘦小兒童可以從空隙鑽入,因此動物園也存在一定過錯,需負次要責任,承擔40%的賠償金額,總計3萬餘元。

而在小樂被黑熊咬斷右臂一案中,景區賠償數額更大。審理該案的潁上縣人民法認為,關黑熊的菱形鋼絲防護網網孔對角線長約7cm,成人手能伸進,未成年人胳膊可任意進出,存在安全隱患,且管理缺失。雖然柵欄設有“動物傷人,請勿靠近”警示標識,姑姑肖某帶其遊玩,未盡監護職責,也應承擔一定責任,但最終判定景區承擔60%過錯責任,所屬旅遊公司賠償兵兵經濟損失61.33萬餘元。

不知道這些年,一次次的動物傷人事件之後,動物園有沒有一步步加強安全管理?遊客們在進入動物園之前有沒有仔細瞭解過這些案例,從而提高警惕?悲劇發生之後的追責只能給被傷害者帶來些許安慰,而如何更好的避免悲劇才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認真思考的問題。

普法:

對於動物致人損害的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相關規定:

第十章 飼養動物損害責任。

第七十八條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第七十九條 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條 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一條 動物園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第八十二條 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三條 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十四條 飼養動物應當遵守法律,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來源 | 福建司法

編輯 | 福建《政務新媒體》採編中心 檸檬君

隨後表示可到遊客中心進行簡單包紮處理,並要自己撥打保險公司電話。由於動物園裡都是彎曲的山路,駛出只能按照遊覽路線,陳先生忍著疼痛,將車開到了遊客中心。

被野生動物咬傷,對傷口僅僅做消毒處理,這讓陳先生萬分擔心。他說,他當時再次向園方求助,工作人員告知他不清楚附近哪家醫院可以接診動物咬傷患者,可到延慶醫院去試試。思來想去,陳先生和朋友決定趕緊回到市區的醫院治療,兩人不敢再耽擱,迅速往市里趕,到達市區時已經是晚上了。第二天,陳先生輾轉了多家醫院,醫生們都表示沒有遇到過被熊咬傷的臨床案例,先為陳先生注射了狂犬疫苗和破傷風針。

園方回應:正密切關注傷者傷情

陳先生向記者表示,自己擅自開窗的行為確實不對,而且他希望以這段慘痛經歷提醒其他遊客,一定要遵守規矩。但是,對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工作人員的態度和園區對遊客的保護措施,他並不滿意。他說,工作人員只知道責備他,在出現意外情況時,園區不能第一時間提供幫助。

讓陳先生稍感欣慰的是,在休息的這幾天裡,八達嶺野生動物園的郭經理與他取得聯繫,表示關心,並給他提供一些治療方案和建議。目前,陳先生還在家中養傷。

8月20日晚,記者聯繫到八達嶺野生動物園負責人郭經理。郭經理說,這件事的發生是因為遊客沒有遵守規定造成的,教訓十分慘痛。" 入園前、買餅乾時,甚至連餅乾的包裝袋上都有安全提示,園內的顯著位置都有猛獸區禁止開窗投喂的警示標牌。按照我們的規定,這些食物只有在非猛獸區才能投喂。"

郭經理說,事後監控錄影顯示,陳先生的車遭遇黑熊襲擊後,園區內的工作車兩次驅趕,幫著把黑熊驅走了。現在正值暑期,遊客眾多,工作人員情急之下可能在說話態度上有些問題,他們也是真心不想遊客受到傷害。至於被指欠缺應急救援措施,郭經理說,園方有相應的應急預案,工作人員的操作也符合預案程式。目前,他們也在密切關注著陳先生的傷情。

在動物園被咬傷如何索賠

當你遇到動物傷人事件時,在於對方協商賠償事宜時往往會有一種不知從何下手的感覺,這是因為你對相關法律規定不熟悉導致的,關於動物傷人賠償談不攏的,建議可以找律師來談。

如果你遇到動物園動物咬傷人事件,在索賠之前應該分清雙方的責任。

最近經常在新聞中看到,在某某野生動物園被野生動物傷害的事件發生,那麼,在跟野生動物園的經營方進行協商的時候,不知道該如何下手,不知道該如何維權,這是因為大眾對相關法律規定不瞭解導致的,其實在維權的時候,首先要對法律做出相關的瞭解,最好是諮詢專業律師。在此華律網小編根據相關法律向大家解答一下動物園動物咬傷他人,可以依據哪些法律法規來索賠?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81條規定:“動物園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分清雙方責任需要注意以下兩個問題:

1

第一,如何認定動物園盡到了其管理職責?

動物園的管理職責,可以理解為對動物的看管義務。動物園應當考慮動物的特點和動物的利用目的等因素,採取一般社會觀念所要求的措施,以防免動物危險。具體而言,動物園管理職責的認定要堅持個案認定的原則,具體考慮如下因素綜合認定,包括:動物的種類、特性、先前表現、活動場所、受害人的特點和其他情況。

2

第二,受害人的過錯是否導致動物園責任的減輕或者免除?

從受害人利益和動物園利益平衡的角度考慮,應當認為,受害人具有故意或過失(包括輕過失)都可以減輕或免除動物園的責任。因為動物園的動物致害責任畢竟屬於過錯責任,而《侵權責任法》第26條和第27條關於過失相抵規則的規定是可以適用於所有過錯責任案件的。不過,考慮到受害人與動物園利益的平衡,法院在減輕責任時會持謹慎的態度。

弄清雙方的責任後,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索賠:

1、雙方協商。動物致人傷害行為發生後,受害人可以和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進行協商,達成賠償協定。雙方對協議自願履行後,受害人索賠權利得以實現。

2、請求有關部門調解。雙方可以選擇在律師、人民調解委員會、村委會、居民委員會以及鄉、鎮人民政府、派出所主持下進行調解,達成調解協定並履行的,受害人權利得以實現。

3、民事訴訟。雙方達成不了協定或協定後對方不履行,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訴訟,訴訟的話我們建議可以事前諮詢動物園動物傷人專業的律師。

悲劇時有發生

動物園的責任究竟有多少

也許下面的案例能給我們一些啟發

1、2014年10月18日下午,9歲男孩小樂(化名)隨姥爺到河南平頂山市河濱公園內的動物園遊玩,結果被動物園內餵養的黑熊咬斷右臂。有目擊者稱,事發時男孩自行翻越護欄,在熊舍前餵食黑熊時,黑熊通過破損的防護網咬住男孩右臂,並咬斷。

2、2012年2月,4歲男童謝洋洋(化名)在上海動物園遊玩過程中,從圍欄空隙鑽入,靠近籠舍為猴子餵食,導致右手中指被猴子咬傷致殘。

案例中謝洋洋案法官認為,洋洋受傷的直接原因是違反相關遊園規定,擅自穿越防護欄,而謝洋洋父母在明顯警示標識下,仍忽視危險警示和看護,是存在監管過失的。同時,動物園金屬欄杆間距為15釐米左右,10周歲以下的瘦小兒童可以從空隙鑽入,因此動物園也存在一定過錯,需負次要責任,承擔40%的賠償金額,總計3萬餘元。

而在小樂被黑熊咬斷右臂一案中,景區賠償數額更大。審理該案的潁上縣人民法認為,關黑熊的菱形鋼絲防護網網孔對角線長約7cm,成人手能伸進,未成年人胳膊可任意進出,存在安全隱患,且管理缺失。雖然柵欄設有“動物傷人,請勿靠近”警示標識,姑姑肖某帶其遊玩,未盡監護職責,也應承擔一定責任,但最終判定景區承擔60%過錯責任,所屬旅遊公司賠償兵兵經濟損失61.33萬餘元。

不知道這些年,一次次的動物傷人事件之後,動物園有沒有一步步加強安全管理?遊客們在進入動物園之前有沒有仔細瞭解過這些案例,從而提高警惕?悲劇發生之後的追責只能給被傷害者帶來些許安慰,而如何更好的避免悲劇才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認真思考的問題。

普法:

對於動物致人損害的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相關規定:

第十章 飼養動物損害責任。

第七十八條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第七十九條 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條 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一條 動物園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第八十二條 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三條 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十四條 飼養動物應當遵守法律,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來源 | 福建司法

編輯 | 福建《政務新媒體》採編中心 檸檬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