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正文
第 6 章 · 约 767 字
初四,老屋漏水了。
冬雨不大,正廳屋瓦卻滲出一條水線,滴在祖先牌位徬。父親說正好證明房子不能留,叔叔則急著爬上屋頂,被小夏攔下。
她聯絡在地修繕師傅,春節期間只有一人願意來。師傅檢查後說不是整棟危險,只是瓦片移位與木料侷部腐朽,先做臨時防水,年後再估價。
至勤聽說後,傳來三名合格匠師名單,沒有進門,也沒有趁機宣傳保存。小夏回了一句收到。
修屋時,傢人清出堆在閣樓的舊物。裡面有祖父記帳本、母親出嫁前的縫紉機、姑姑小學獎狀,還有一張小夏穿法袍的報紙剪報。祖母全都留著。
父親坐在地上翻帳本,第一次說起小時候睡哪一間房。他仍然想賣,語氣卻不再像只處理一塊地。
「回憶不能付修繕費。」他說。
「對。」小夏回答,「所以才要把費用算清楚,不是只談捨不得。」
年後估價約兩百六十萬元,還不含未來維護。部分出售方案可支付大半,剩餘由三名子女按持分負擔;祖母的照護信託則需要另外規畫。
姑姑不願再出錢,叔叔願意出力但現金不足。傢族最後同意先不簽建商原合約,給三個月比較方案。不是決定保存,只是停止在春節七天內把事情做完。
初五晚上,小夏到民宿找至勤。
「工作還沒做完,」他說,「妳阿婆叫我做完再去。」
「我不是來叫你吃飯。」
「那是?」
「正式告知你,我們傢延後決定。這不是支持保存,你的團隊不要對外說成功保住。」
「我知道。」
「還有,平臺申訴我會照送。你簽約後沒有及時揭露,不能因為後來配合就算了。」
至勤點頭。「應該的。」
「你不怕被停權?」
「怕。但怕也不能叫妳不要申訴。」
小夏看著他,覺得這人最討厭的地方,是每次該承擔時都不求她心軟。
「最後一件事。」她說,「服務終止後,你還想不想和我吃飯?」
至勤愣了幾秒。「以什麼身分?」
「等老屋案退出利益衝突後,再決定。」
「那我先把工作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