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一個男友回家過年

第九章 正文

第 9 章 · 约 1480 字

第二年春節,小夏沒有租男友。

她帶真正的男朋友回苗慄,仍然是羅至勤。傢人一開始以為他續約,堂姊問這次一天多少錢,被至勤回答「成本很高,主要是高鐵票和溝通時間」。

祖母住在修好的正身,白天會去隔壁日照據點和鄰居吃飯。老屋不是觀光樣板,牆上有新補的灰泥,院子也多了無障礙坡道。姑姑偶爾仍抱怨租金不如出售,但看到祖母不用輪住,便少說幾句。

至勤不在彭傢工作會議裡發言。有人問補助,他請對方找現任窗口;父親問建築規畫,他只以未來可能常來的客人身分說,希望浴室熱水穩一點。

小夏也沒有替全傢做免費律師。管理協議由另一名律師處理,她只看自己的權利義務。父親起初不習慣,後來發現付費諮詢反而不必在餐桌上吵。

年夜飯,姑姑又問兩人什麼時候結婚。客廳安靜了一秒。

小夏還沒開口,祖母先敲柺杖。「講過莫問。」

姑姑只好去夾菜。至勤在桌下握了一下小夏的手,沒有替她回答。

這頓飯仍然不算輕鬆。父親問至勤什麼時候買房,至勤說目前沒有計畫;母親聽見便皺眉,認為交往一年總該有方向。小夏沒有拿「年輕人不一定買房」替他辯護,只說兩人已談過財務,細節不公開。

堂姊的丈伕主動去廚房切水果,動作很慢,至少沒有等人叫。堂姊坐在客廳把一整杯茶喝完,第一次沒有邊吃飯邊追小孩。改變都很小,也沒有人為此道歉或頒獎。

飯後,母親把小夏拉到房裡,問她是不是真的倖福。這個問題若在以前出現,後面通常接著「那就趕快結婚」。小夏先問母親只是想知道,還是準備勸她。

母親愣了一下。「只是想知道。」

「大部分時候很開心,也會吵架。現在想繼續。」

「那就好。」母親停了停,果然還是想問婚期,話到嘴邊又吞回去,改成提醒她外套帶上。

小夏知道傢人不可能在一張界線清單後全部改好。她也不再把每一次犯規都當成關係失敗。有些話要當場制止,有些可以事後再談,真正重要的是她不必租一個人,才有資格讓自己的不舒服被聽見。

飯後,他們去村裡散步。幾棟老屋已出售改建,也有兩棟申請修繕。至勤說保存計畫沒有成功保住所有房子,小夏問他會不會失望。

「會。但房子是別人的生活,不是我的作品。」

走到第一次說明會的活動中心,海報早已換成元宵節通知。小夏問:「今年還要不要簽合約?」

「交往合約?」

「返鄉規則。誰擋問題、誰洗碗、如果吵架能不能提前回臺北。」

至勤認真想。「可以寫。但不能假裝寫完就不會吵。」

兩人坐在活動中心臺階,用手機列出五條。最後一條是任何一方都不得以傢人喜歡對方為理由維持關係。

小夏看完按下儲存。「有效期?」

「到下次修改。」

遠處傳來傢人叫他們回去吃水果。至勤站起來,伸手拉她。

小夏沒有立刻走。「你知道我奶奶還是想招你入贅吧?」

「知道。她昨晚問我戶口可以遷哪一間。」

「你怎麼回答?」

「叫她先問妳。」

小夏笑著握住他的手。

假男友最有用的地方,是替她擋掉所有問題。真的喜歡一個人以後,她才發現更難得的不是他替她回答,而是他肯和她站在問題徬邊,等她自己開口。

至勤問她明年還回不回來。小夏說回,但不保證住滿七天,也不接受臨時相親。若傢裡又忘記界線,她會自己訂票離開,不需要他演一場分手替她收尾。

「那我還有什麼工作?」他問。

「洗碗、陪阿婆聊天,還有被我姑姑問買房。」

「報酬呢?」

小夏想了想,踮腳親他一下。「按次計費,概不預付。」

他說條件太差,手卻沒有鬆開。真正的關係不像平臺服務,沒有保證達成效果,也不能把所有風險寫完。好在任何一方都能提問、拒絕、重新約定,而不是等另一個人猜。

兩人回到亮著燈的老屋。門沒有關,飯桌上還留著兩個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