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正文
第 8 章 · 约 1988 字
三個月後,彭傢選了部分保存方案。
這三個月差點談崩四次。第一次是估價,父親認為保存估價低估土地行情,保存團隊則拿附近交易價格反駁。雙方最後共同委任第三方估價師,費用由三名共有人先墊,不由任何一方選熟人。
第二次是祖母的居住權。原草案只寫她可以住到終老,卻沒有處理房屋修繕期間住哪裡、若失能由誰決定照護。社工請祖母自己選,她說短期可以住小夏父母傢,但不接受三個月輪一次。傢族因此另外租一間附近套房,修繕與緊急安置都用同一處。
第三次是日照團隊的租期。他們願意出修繕費,卻要求十五年租約;姑姑擔心綁太久,主張五年。來回計算後定為十年,前五年租金折扺部分工程,之後依物價調整,提前解約需補回未攤提費用。
最難的一次與錢無關。叔叔希望正廳永久保留祭祀,日照團隊則擔心公共空間帶有特定傢族和宗教性。祖母最後說祖先牌位留在私領域,公共活動不必經過正廳。她比所有子女都更願意改,只要求過年還能在原來的桌子吃飯。
小夏沒有參與條文起草,只以傢屬身分出席兩次。她幾次聽見不精確的法律說法,很想糾正,最後把問題寫下,交由傢族委任律師回答。退出不是閉嘴,而是不讓自己的專業壓過其他人的正式角色。
父親某晚打電話說:「花錢請外人問,跟問妳不是一樣?」
「不一樣。你付費,對方就必須把你當客戶;問我,最後會變成父女誰不體諒誰。」
父親沉默後說,律師已要求他完整揭露債務。他很丟臉,但也因此算出不必賣掉全部土地就能還款。小夏沒有趁機說早該如此,只問方案是否還付得起祖母照護。
「目前可以。」父親說,「以後不知道。」
「那就把檢討日期寫進去。」
這是她在整件事裡唯一提供的建議,父親真的請律師加入每兩年重估。老屋方案不是一次和解,而是一份承認情況會變的安排。
一側護龍與後方空地長租給在地照護團隊,改成日間照顧據點;租金支付祖母照護與修繕。正身保留傢族祭祀和祖母居住,另一側整理成兩間長住空間。建商退出,姑姑拿不到原本預期的現金,仍保留持分,傢族另簽管理協議。
方案不是至勤一個人想的。建築師、社工、律師和傢族開了十一次會,刪改很多。保存團隊只負責公共空間和補助申請,至勤也不再擔任彭傢窗口,由同事接手。
正式迴避完成那天,他約小夏吃飯。
地點是臺北一間普通麵店,沒有親慼,也不需要說客語。至勤穿素色襪子。
「檸檬呢?」她問。
「怕影響評分。」
「現在不是服務。」
「所以更緊張。」
他先完整說明工作室仍會參與村內計畫,但不接觸彭傢租約與補助審核。若未來出現新衝突,兩人先揭露,不等問題自己消失。
小夏說:「你第一次約會都談利益衝突?」
「上一次沒談,停權三個月。」
「有學到。」
他們第一次真正約會,聊的反而不是老屋。至勤喜歡爬山,不吃茄子,曾經在新創公司做都市資料,因為厭倦把社區只看成人流數字才轉行。小夏說自己不是討厭傢人,只是每次回傢都像被縮回二十歲,所有決定都能被長輩改。
「妳在臺北也這麼會訂規則?」他問。
「不會。所以才當律師替別人訂。」
晚餐後,他問能不能牽手。小夏說可以,服務期間禁止接觸的條款已經失效。
「那擁抱呢?」
「逐項申請很煩。」
「所以?」
她主動抱他一下。「概括授權不代表永久。」
「隨時可以撤回。」
「合格。」
交往前三個月,他們最常為誰比較會講道理吵架。小夏習慣把衝突整理成三點,至勤則喜歡先追問每個人的揹景,兩人連決定週末去哪裡都像開居民會議。
有一次至勤臨時取消約會,因為社區排水會勘延長。他只傳「現場有事,改天」,小夏立刻想到服務期間那句「找時間告訴妳」,整晚沒有回覆。
至勤第二天到她傢道歉,解釋會勘涉及暴雨前搶修。小夏說明自己不是要求他離開現場,而是需要一個新的日期,不想被無限期放在改天。
「下星期二?」他問。
「我開庭。」
「星期四?」
「可以。」
問題沒有靠深情解決,只靠把改天改成星期四。
小夏也曾越界。她聽到父親抱怨保存團隊進度,就私下問至勤是不是同事拖延。至勤提醒她,自己已退出,不能因為交往替她查案。她當下覺得他太僵硬,回去才發現自己正試著使用男朋友身分取得工作資訊。
她向父親說不清楚,請他循正式窗口詢問。父親抱怨自己女兒和男朋友都沒用,小夏回答那很好,代表制度不用靠他們有用才運作。
至勤的母親得知他交女友後,也開始追問。她邀小夏去早餐店,一見面就問會不會搬到苗慄。至勤當場阻止,母親不高興,說自己只是聊天。
小夏沒有因為對方不是自己的傢人就躲在後面。她說目前住臺北,沒有搬傢計畫,以後若改變會由兩人自己宣佈。至勤母親沉默幾秒,改問她蛋餅要不要加辣。
回程時,小夏說:「原來你傢也差不多。」
「所以我以前都不回傢。」
「現在呢?」
「現在練習回去,也練習離開。」
他們沒有把彼此當成擋箭牌。誰的傢人越界,誰先出聲;另一個人可以補充,但不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