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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錄”新規落地 銀行硬體就位 個別銀行工作人員疑似“過度指導”

■本報記者 彭妍

8月23日, 銀監會為進一步規範銀行業金融機構理財及代銷產品銷售行為, 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發佈了《銀行業金融機構銷售專區錄音錄影管理暫行規定》“錄音錄影”字樣的明顯標識。

本報記者近日走訪多家銀行網點發現, 大部分銀行已經設立銷售專區, 並在銷售專區內裝配錄音錄影系統。

對比《暫行規定》實施前後, 變化最明顯的就是硬體設施, 銀行網點基本按要求配備並增添標識、公示資訊等要素。 其中, 在一家國有行支行網點, 記者發現該網點營業場所已設立理財室專門用於銷售自營和代銷的理財產品,

並且在銷售專區內配備了包含“銷售專區”、“錄音錄影”字樣的明顯標識, 而其他櫃檯一律禁止銷售理財產品。 此外, 有的銀行網點還將公示的內容用透明板裝裱起來, 單獨豎立在門口或者大廳內的顯著位置, 以醒目字體提醒消費者可通過資訊查詢平臺、網站或其他媒介瞭解產品相關資訊, 並進行明確的風險提示, 還公佈了本機構諮詢舉報電話。

本報記者也親身體驗了“雙錄”的整個環節, 理財產品銷售過程包含三個關鍵環節, 分別為行銷推介、相關風險和關鍵資訊提示、消費者確認和回饋, 整個過程投資者只需要認真聽取理財經理的介紹, 並給予回應, 一般2-3分鐘就可以完成一次“雙錄”。

部分銀行自助區指導

疑似“打擦邊球”

此外, 按照規定, 銀行應建立統一的產品資訊查詢平臺, 並由專門部門負責平臺的資訊錄入及管理工作。 具體來看, 產品資訊查詢平臺應收錄全部在售及存續期內金融產品的基本資訊, 凡未在平臺上收錄的產品, 一律不得銷售。 此外, 產品資訊查詢平臺應建立產品分類目錄, 嚴格區分自有與代銷、公募與私募等不同產品類型, 充分披露產品資訊, 產品資訊涵蓋產品類型、發行機構、風險等級、合格投資者範圍、收費標準、收費方式等內容。

但是, 《證券日報》記者發現, 部分銀行網點在營業場所內並沒有按規定配備可登錄產品資訊查詢平臺的終端或提供紙質產品目錄, 有的銀行網點提供的自助終端也只披露了自有理財產品資訊,

對於代銷的產品並沒有披露相關的具體資訊。

(彭妍)

本文源自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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