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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被爸爸拋棄,從此孫儷對他恨之入骨,最終靠鄧超解開心扉

近日據臺灣媒體相關報導稱, 孫儷小時候家庭經濟狀況也是相當困難, 就在孫儷12歲的時候, 父母兩人離婚, 孫儷則跟了她的母親。

當時她們母女二人也只收到人民幣2000元的撫養費, 由於父親的“拋棄”行為, 從此以後孫儷開始變得自卑起來, 而且對爸爸一直不願多談。

父母離婚以後, 母女兩人過了7年居無定所的日子, 但令人欣慰的是, 孫儷並沒有因此變得消沉, 反而把心思都用在了舞蹈練習及學業上,

而且她媽媽也在她15歲的時候, “忍痛”把她送進了上海警備區文工團文藝兵當了三年文藝兵, 就這樣憑藉著自己的艱苦努力, 孫儷逐漸的在娛樂圈混得了自己的一席之地。 但直到她出名以後, 仍有消息爆出孫儷因爸爸的“拋棄”行為, 使她上了“恐婚證”, 她更是對爸爸恨之入骨。

直到後來在拍攝《幸福像花兒一樣》的電視劇時他認識了那個陽光帥氣、幽默有才華的鄧超後, 她才逐漸的打開心扉, 最終選擇和鄧超走到了一起。

後來孫儷母女兩人因孫儷的成功開始過上了富裕的生活,

而他父親的生活卻仍然貧困慘澹。

隨後得知了真相的鄧超對孫儷勸解說:“父女之間有什麼過不去的?天下沒有哪個父親是不愛自己女兒的, 你爸那樣做, 肯定是有他的難處, 你如果和他這樣較勁, 將來後悔的一定是你。 ”

鄧超的一番話, 頓時令孫儷打開多年的心結,

於是決定在上海給爸爸買一間房子, 隨後她試探性的去詢問了媽媽的意見, 沒想到她媽媽竟爽快的答應了。

由此, 孫儷才算真正的結束了對父親多年的心結~

真是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呀, 孫儷這一路走來也確實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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