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延遲退休受到人們的普遍關注, 為了緩解社會老養老壓力, 同時增加我國的勞動力後備力量, 延遲退休年齡似乎已經成了一種必然的趨勢。
有專家稱我國基本養老保險長期未能實現做實個人帳戶, 在職人員繳費為退休者發放養老金, 因為人口老齡化加劇, 所以養老保險基金的支出壓力大。
看景看上去是美好的, 但是這裡卻忽略了兩個因素, 一個是身體因素, 一個是個人意願。
關於身體的原因, 我們就不多說了, 延遲退休3年或者5年, 到時不一定能幹的動了。 而且某些行業也是不適合延遲退休的, 例如公車司機, 到了一定年齡之後就不再適合再開車了, 他們由於年齡大導致反應遲鈍, 很容易給周圍的人造成傷害。
至於個人意願的方面, 很多時候, 民眾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如果不徵求民意, 強行要求退休, 那只會適得其反, 如果大多數都消極抵抗國家制定政策, 怨聲載道的話, 可能會產生很多不安定因素。
我們都知道退休金制度就是“拆東牆補西牆”, 在職員工現在繳納的錢其實是用來支付給上一輩人的, 而這代人的養老金也是下一代人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