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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萬和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變更會計政策的公告

廣東萬和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變更會計政策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543 證券簡稱:萬和電氣 公告編號:2018-019

廣東萬和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變更會計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情況概述

1、變更的原因

2017年4月28日, 財政部發佈了《企業會計準則第 42 號——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 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對於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 採用未來適用法處理。

2017年5月,

財政部修訂了《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 公司對2017年1月1日起存在的政府補助採用未來適用法處理, 對2017年1月1日至本準則施行日之間新增的政府補助根據本準則進行調整。

根據財政部於2017年12月25日修訂並發佈的《關於修訂印發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7]30號), 公司對利潤表新增的“資產處置收益”、“持續經營利潤”行項目的可比期間比較資料進行調整。

由於上述會計準則的發佈和修訂, 公司需對原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變更, 並按以上檔規定的起始日開始執行上述會計準則。

2、變更的日期

根據規定, 公司於以上檔規定的起始日開始執行上述企業會計準則。

3、變更前採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前, 公司執行財政部發佈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及其他相關規定。

4、變更後採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後, 對相關業務和報表格式, 公司執行的會計政策為財政 部於2017年4月28日發佈的《企業會計準則第42號——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財會[2017]13號)、修訂後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和財政部於2017年12月25日修訂並發佈的《關於修訂印發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7]30號)。

5、變更的審議程式

公司於2018年4月17日召開董事會三屆二十一次會議和三屆十次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變更會計政策的議案》,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本次變更會計政策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執行上述準則和會計政策的主要影響如下:

以上報表專案列報的調整僅對財務報表專案列示產生影響, 只涉及會計科目列示的變化, 不影響當期損益, 屬於合理變更。

三、董事會關於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說明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修訂及頒佈的最新會計準則進行的合理變更, 符合相關規定, 能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 變更的程式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檔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四、監事會意見

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符合財政部及新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

符合公司實際情況, 能夠公允地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相關決策程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本次變更會計政策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 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五、獨立董事意見

經核查, 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頒佈的規定進行的合理變更和調整, 符合財政部、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等相關規定, 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相關決策程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規定, 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因此, 我們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六、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簽字確認的董事會三屆二十一次會議決議;

2、經與會監事簽字確認的三屆十次監事會會議決議;

3、廣東萬和新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檔。

特此公告。

廣東萬和新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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