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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飛馬國際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飛馬國際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代碼:002210 證券簡稱:飛馬國際 公告編號:2018-018

債券代碼:112422 債券簡稱:16飛馬債

深圳市飛馬國際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停牌事由及工作安排

二、擬籌畫事項基本情況

(一)標的公司相關情況

1、四川佰能生物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佰能發電”)

類 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住 所:成都市高新區元華一巷13號

法定代表人:劉文武

註冊資本:13,000萬元人民幣

經營範圍:一般經營項目(以下範圍不含前置許可項目,

後置許可項目憑許可證或審批檔經營):電力的生產及項目投資(不得從事非法集資、吸收公眾資金等金融活動)。 (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 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2、靈石縣鑫和垃圾焚燒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和發電”)

類 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住 所:山西省晉中市靈石縣翠峰鎮玉成石村溝

法定代表人:劉斌生

註冊資本:3,000萬元人民幣

經營範圍:垃圾綜合處理, 垃圾焚燒發電及相關技術諮詢服務。 (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 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二)本次交易初步方案

經相關方初步協商, 本次交易方案為公司擬以發行股份的方式收購標的公司股權,

相關股權轉讓交易價格將以經具有證券業務資格的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的評估結果為基準, 由交易相關方協商確定。 股權轉讓價款的支付安排由交易相關方另行簽訂正式協定進行約定。

(三)交易各方溝通、協商情況

本次交易相關方簽訂了《股權轉讓意向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 就收購意向、收購流程、盡調安排等事項達成了初步意見。 本協定主要內容如下:

1、 交易相關方:

(1)佰能發電股權

出讓方:劉文武、朱容

受讓方:深圳市飛馬國際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

(2)鑫和發電股權

出讓方:劉斌生、劉麗麗

受讓方:深圳市飛馬國際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

2、 交易初步意向:

3、收購流程初步安排:

本協議簽訂後十個工作日內,

受讓方派遣人員進場盡職調查, 並於進場後一個月內完成盡職調查。 盡職調查結果與標的公司的股東方所陳述的事實一致, 由各方簽署正式的收購協定。

三、擬聘請的仲介機構

本次交易擬聘請的仲介機構為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銀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和廣東聯建律師事務所。

四、停牌期間安排及風險提示

本次交易擬聘請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仲介機構協助實施, 公司將與相關方儘快確定上述重大事項, 待確定後將按有關規定及時發佈相關公告並複牌。 停牌期間, 公司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的規定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並將每五個交易日公告相關重大事項進展情況。

公司指定的資訊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 (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資訊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資訊為准。 鑒於該事項尚存在不確定性, 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相關公告, 並注意投資風險。

五、備查檔

1、經公司董事長簽字及董事會蓋章的停牌申請表;

2、股權轉讓意向協議;

3、深圳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檔。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飛馬國際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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