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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投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京投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碼:600683 公司簡稱:京投發展

京投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季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 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況

1.3 公司負責人田振清、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賈衛平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謝雪林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報表的真實、準確、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報告未經審計。

二、公司主要財務資料和股東變化

2.1主要財務資料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2.2截止報告期末的股東總數、前十名股東、前十名流通股東(或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報告期內, 京投公司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累計增持了公司股份4,977,906股, 占公司總股份的0.67%。 本次增持計畫實施前, 京投公司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251,864,314股, 占公司總股份的34.00%;本次增持實施後, 京投公司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256,842,220股, 占公司總股份的34.67%。

2.3 截止報告期末的優先股股東總數、前十名優先股股東、前十名優先股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表

□適用 √不適用

三、 重要事項

3.1 公司主要會計報表項目、財務指標重大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適用 □不適用

3.1.1合併資產負債表大幅變動情況及主要原因

3.1.2合併利潤表大幅變動情況及主要原因

3.1.3合併現金流量表大幅變動情況及主要原因

3.2 重要事項進展情況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適用 □不適用

(1)因寧波市供銷社區塊舊城區改建專案需要, 本公司位於大慶北路564弄(29號5幢、6幢、8幢, 30號1幢、30-1號2幢, 30號-2號3幢, 31號4幢~10幢)被列入政府徵收範圍。 按照《寧波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寧波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補助、獎勵規定》等有關規定, 公司與房屋徵收部門江北區房屋徵收辦公室、徵收實施單位江北區白沙街道拆遷辦簽訂了《非住宅房屋徵收貨幣補償協議》。 截至2018年1月12日, 公司已收到寧波市江北區白沙街道拆遷辦公室支付的全部徵收補償資金及搬遷獎勵費等共計62,916,010.00元。

拆遷相關事宜已履行完畢。

(2)2018年1月4日, 公司全資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投置地”)收到了北京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的成交確認書, 競得北京市密雲區檀營鄉MY00-0103-6002地塊R2二類居住用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成交價款為人民幣19.425億元, 且競得企業自持商品住房面積占該宗地居住用途建築面積比例2%。 2018年1月16日, 京投置地成立全資專案公司北京京投興檀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註冊資本5,000萬元, 負責上述地塊的開發建設。 截至2018年2月8日, 全部地價款已支付完畢。

(3)上海禮興酒店有限公司分立等事項詳見公司於2018年3月10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發佈的公告(臨2018-009)。

(4)2012年12月14日、12月31日, 公司八屆九次董事會、2012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投資北京基石創業投資基金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同意公司以有限合夥人的身份參與投資北京基石創業投資基金(有限合夥), 投資的形式為以現金認繳該基金的出資額25,150萬元, 公司本報告期收回投資款487.69萬元, 累計已收回投資6,548.63萬元。

(5)2015年4月7日、4月29日, 公司八屆三十三次董事會、2014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投資北京基石創業投資基金二期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同意公司以有限合夥人身份、以貨幣資金出資認繳方式參與投資北京基石仲盈創業投資中心(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基石仲盈”), 公司出資額不超過12,000萬元。 2017年3月20日, 公司支付基石仲盈出資額3,600萬元, 完成全部12,000萬元出資。

公司本報告期收回投資款324.03萬元。

(6)2016年11月30日, 公司九屆十六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於投資北京基石信安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同意公司以貨幣資金出資認繳方式參與投資北京基石信安創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安創投”), 公司以現金方式出資3,600萬元。 2018年4月2日, 公司支付信安創投出資額1,800萬元, 完成全部3,600萬元出資。

(7)公司於2016年1月取得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對京投銀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掛牌轉讓無異議的函》(上證函[2016]7號), 獲准以非公開發行方式向具備相應風險識別和承擔能力的合格投資者發行不超過20億元人民幣的公司債券(以下簡稱“本次債券”)。 本次債券分兩期發行, 第一期發行規模為10億元, 債券期限為3年,票面年利率5.24%,採用單利按年計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最後一期利息隨本金的兌付一起支付。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18日為上一個計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交易日)。2018年3月19日,公司支付了第一期的2017年度債券利息5,240萬元。

(8)公司之全資子公司京投置地於2017年1月25日完成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債權融資計畫2017年度第一期發行工作,公司為本期債權融資計畫的到期兌付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該債權產品簡稱為“17京京投置地ZR001”,實際掛牌總額為人民幣50,000萬元,掛牌價格為4.84%, 期限為2年,每半年付息一次,不計複利,到期一次還本,最後一期利息隨本金的兌付一起支付。起息日為2017年1月25日,首次付息日為2017年7月25日,每半年付息一次(如遇中國法定節假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2018年1月25日,京投置地支付了利息1,219.95萬元。

(9)2016年12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京投興業置業有限公司分別與中國核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核電力”) 簽訂了《昆玉嘉園項目落地區整售框架協議書》、與中核財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核財務”)簽訂了《昆玉嘉園項目落地區整售框架協議書》,詳見公司於2016年12月14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發佈的公告(臨2016-070)。本報告期,收到中核電力預收款6,196.86萬元,收到中核財務預收款1,983.87萬元。

3.3 報告期內超期未履行完畢的承諾事項

□適用 √不適用

3.4 預測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期末的累計淨利潤可能為虧損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重大變動的警示及原因說明

□適用 √不適用

公司名稱 京投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田振清

日期 2018年4月17日

債券期限為3年,票面年利率5.24%,採用單利按年計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最後一期利息隨本金的兌付一起支付。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18日為上一個計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交易日)。2018年3月19日,公司支付了第一期的2017年度債券利息5,240萬元。

(8)公司之全資子公司京投置地於2017年1月25日完成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債權融資計畫2017年度第一期發行工作,公司為本期債權融資計畫的到期兌付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該債權產品簡稱為“17京京投置地ZR001”,實際掛牌總額為人民幣50,000萬元,掛牌價格為4.84%, 期限為2年,每半年付息一次,不計複利,到期一次還本,最後一期利息隨本金的兌付一起支付。起息日為2017年1月25日,首次付息日為2017年7月25日,每半年付息一次(如遇中國法定節假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2018年1月25日,京投置地支付了利息1,219.95萬元。

(9)2016年12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京投興業置業有限公司分別與中國核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核電力”) 簽訂了《昆玉嘉園項目落地區整售框架協議書》、與中核財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核財務”)簽訂了《昆玉嘉園項目落地區整售框架協議書》,詳見公司於2016年12月14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發佈的公告(臨2016-070)。本報告期,收到中核電力預收款6,196.86萬元,收到中核財務預收款1,983.87萬元。

3.3 報告期內超期未履行完畢的承諾事項

□適用 √不適用

3.4 預測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期末的累計淨利潤可能為虧損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重大變動的警示及原因說明

□適用 √不適用

公司名稱 京投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田振清

日期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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