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515 證券簡稱:歐普照明 公告編號:2018-015
歐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歐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通知已於會議召開10日前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全體監事, 於2018年4月16日在公司辦公樓一樓會議室召開。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2017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表決結果:贊成票5 票, 反對票0 票, 棄權票0 票。
本報告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二)審議通過《2017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表決結果:贊成票5 票, 反對票0 票, 棄權票0 票。
本報告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三)審議通過《2017年年度報告及年度報告摘要》。
表決結果:贊成票5 票, 反對票0 票, 棄權票0 票。
本報告具體內容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
監事會認為: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的編制和審議程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公司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的規定;2017年年度報告的內容和格式符合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的各項規定,
(四)審議通過《2017年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表決結果:贊成票5票, 反對票0 票, 棄權票0 票。
本報告具體內容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
監事會認為:公司《2017年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編制和審議程式符合相關規則的要求, 客觀、真實地反映了公司的內部控制情況。
(五)審議通過《2017年度募集資金存放和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表決結果:贊成票5 票, 反對票0 票, 棄權票0 票。
詳見公司公告2018-016《歐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資金存放和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監事會認為, 《公司2017年度募集資金存放和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符合公司2017年度募集資金存放和實際使用的相關情況, 符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
(六)審議通過《關於2017年度利潤分配的預案》。
表決結果:贊成票5 票, 反對票0 票, 棄權票0 票。
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確認,
本公司以實施利潤分配方案的股權登記日總股本為基數, 每10股派現金4元(含稅), 同時, 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3股。
本預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監事會認為, 上述利潤分配事項符合公司運營發展實際情況以及全體股東利益, 符合《公司章程》有關利潤分配條款的規定, 同意公司上述利潤分配事項。
(七)審議通過《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表決結果:贊成票5 票,
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 符合財政部的相關規定, 不存在損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的情況, 同意公司此次會計政策變更。
(八)審議通過《2018年第一季度報告》。
表決結果:贊成票5 票, 反對票0 票, 棄權票0 票。
監事會認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報告》的編制和審議程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的規定;《2018年第一季度報告》的內容和格式符合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的各項規定, 所包含的資訊能從各個方面真實地反映出公司當期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等事項。
特此公告。
歐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