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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威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哈爾濱威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 並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和《哈爾濱威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現將哈爾濱威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公司”)2017年度募集資金存放和使用情況報告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哈爾濱威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15〕832號)核准, 並經上海證券交易所同意, 哈爾濱威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於2015年5月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2,000萬股, 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 溢 價發行, 每 股發 行價為人民幣13.25元, 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265,000,000.00元。 2015年5月22日主承銷商在扣除承銷及保薦費用後, 向公司募集資金專戶劃轉了認購款230,550,000.00元。 扣除全部發行費用後, 公司本次募集資金淨額為216,670,000.00元。 公司上述募集資金已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驗, 並出具了《驗資報告》(信會師報字[2015]第114107號)。

二、募集資金管理情況

(一)募集資金管理情況

為規範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保護投資者利益, 公司制定《哈爾濱威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以下簡稱“《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 根據上述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的要求, 公司已在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分公司開設募集資金專項帳戶。 2015年5月, 公司、保薦機構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民生證券”)與上述開戶銀行簽訂了《募集資金 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定》(以下簡稱“三方監管協定”), 該協定與《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定(範本)》無重大差異, 符合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 募集資 金在銀行帳戶的存儲情況與三方監管協定不存在執行差異。 目前, 公司募集資金 的管理符合三方監管協議的約定及有關規定。

(二)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募集資金的存儲情況列示如下:

單位:(人民幣)元

注“初始存放金額”包含已通過自有資金帳戶支付的仲介及其他發行費用13,880,000.00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該筆費用已轉出至公司自有資金帳戶。

三、本年度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一)募集資金投資專案的資金使用情況

報告期內, 公司實際使用募集資金人民幣6,237.77萬元, 具體情況詳見附表1《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二)募投專案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報告期內, 公司不存在募投專案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三)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報告期內, 公司不存在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四)對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投資相關產品情況

2016年6月8日, 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擬使用不超過20,000萬元人民幣閒置募集資金, 以上資金額度在決議有效期內可以滾動使用, 並授權董事長在額度範圍內行使該項投資決策權並簽署相關合同檔, 決議有效期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公司獨立董事、公司監事會對該事項均發表了同意意見。

2017年10月30日, 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擬使用不超過8,000萬元人民幣閒置募集資金,

以上資金額度在決議有效期內可以滾動使用, 並授權董事長在額度範圍內行使該項投資決策權並簽署相關合同檔, 決議有效期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公司獨立董事、公司監事會對該事項均發表了同意意見。

(五)用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或歸還銀行貸款情況

不適用。

(六)超募資金用於在建項目及新項目(包括收購資產等)的情況

不適用。

(七)結餘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不適用。

(八)募集資金使用的其他情況

四、變更募投專案的資金使用情況

報告期內, 公司不存在募集資金投資專案變更的情況。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規定, 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地履行相關資訊披露工作,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情形。

六、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出具的鑒證報告的結論性意見。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了《哈爾濱威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鑒證報告》。報告認為,公司《2017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12]44號)、《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修訂)》(上證公字[2013]13號)及相關格式指引的規定,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實反映了貴公司募集資金2017年度實際存放與使用情況。

七、保薦機構對公司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所出具的專項核查報告的結論性意見。

保薦機構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哈爾濱威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核查意見》。認為:哈爾濱威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對首次公開發行股份募集資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哈爾濱威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法規和檔的規定,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存儲和專項使用,具體使用情況與資訊披露情況一致,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情形。

八、上網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哈爾濱威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核查意見》;

(二)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哈爾濱威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2017年度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專項報告鑒證報告》。

特此公告。

哈爾濱威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4月17日

附表1: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單位:人民幣萬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資金總額”包括募集資金到賬後“本年度投入金額”及實際已置換先期投入金額。

注2:“截至期末承諾投入金額”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資金投資計畫為依據確定。

注3:“本年度實現的效益”的計算口徑、計算方法應與承諾效益的計算口徑、計算方法一致。

注4: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扣除全部發行費用)216,670,000.00元,於2015年5月22日劃轉到專戶,截至2017年12月31日,累計使用募集資金104,370,123.98元,其中本期使用募集資金62,377,698.07元,無變更用途的募集資金承諾投資項目。

注5:公司於2017年7月28日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募集資金投資專案實施進度的議案》,同意將汽車CAN匯流排控制系統產能擴建和汽車電子技術研發中心建設專案延至2018年5月。

附表2:

變更募集資金投資專案情況表

單位:人民幣萬元

注:“本年度實現的效益”的計算口徑、計算方法應與承諾效益的計算口徑、計算方法一致。

證券代碼:603023 證券簡稱:威帝股份 公告編號:2018-012

哈爾濱威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地履行相關資訊披露工作,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情形。

六、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出具的鑒證報告的結論性意見。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了《哈爾濱威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鑒證報告》。報告認為,公司《2017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12]44號)、《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修訂)》(上證公字[2013]13號)及相關格式指引的規定,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實反映了貴公司募集資金2017年度實際存放與使用情況。

七、保薦機構對公司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所出具的專項核查報告的結論性意見。

保薦機構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哈爾濱威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核查意見》。認為:哈爾濱威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對首次公開發行股份募集資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哈爾濱威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法規和檔的規定,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存儲和專項使用,具體使用情況與資訊披露情況一致,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情形。

八、上網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哈爾濱威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核查意見》;

(二)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哈爾濱威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2017年度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專項報告鑒證報告》。

特此公告。

哈爾濱威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4月17日

附表1: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單位:人民幣萬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資金總額”包括募集資金到賬後“本年度投入金額”及實際已置換先期投入金額。

注2:“截至期末承諾投入金額”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資金投資計畫為依據確定。

注3:“本年度實現的效益”的計算口徑、計算方法應與承諾效益的計算口徑、計算方法一致。

注4: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扣除全部發行費用)216,670,000.00元,於2015年5月22日劃轉到專戶,截至2017年12月31日,累計使用募集資金104,370,123.98元,其中本期使用募集資金62,377,698.07元,無變更用途的募集資金承諾投資項目。

注5:公司於2017年7月28日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募集資金投資專案實施進度的議案》,同意將汽車CAN匯流排控制系統產能擴建和汽車電子技術研發中心建設專案延至2018年5月。

附表2:

變更募集資金投資專案情況表

單位:人民幣萬元

注:“本年度實現的效益”的計算口徑、計算方法應與承諾效益的計算口徑、計算方法一致。

證券代碼:603023 證券簡稱:威帝股份 公告編號:2018-012

哈爾濱威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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