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紅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代碼:002809 證券簡稱:紅牆股份 公告編號:2018-025
廣東紅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報告摘要來自年度報告全文, 為全面瞭解本公司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及未來發展規劃, 投資者應當到證監會指定媒體仔細閱讀年度報告全文。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異議聲明
■
聲明
除下列董事外, 其他董事親自出席了審議本次年報的董事會會議
■
非標準審計意見提示
□ 適用 √ 不適用
董事會審議的報告期普通股利潤分配預案或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
√ 適用 □ 不適用
是否以公積金轉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經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的普通股利潤分配預案為:以125,039,500股為基數, 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2.00元(含稅), 送紅股0股(含稅), 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
董事會決議通過的本報告期優先股利潤分配預案
□ 適用 √ 不適用
二、公司基本情況
1、公司簡介
■
2、報告期主要業務或產品簡介
(一)公司主營業務概述
公司自成立以來, 始終專注於混凝土外加劑行業, 已成為集研發、生產、銷售和技術服務為一體的混凝土外加劑專業製造商, 是華南地區的混凝土外加劑行業龍頭企業, 連續七年被評為“中國混凝土外加劑企業綜合十強”。
公司目前以萘系減水劑、聚羧酸系減水劑為主導產品,
(二)主要產品及其用途
公司以合成階段所生產的萘系減水劑及聚羧酸系減水劑母液為基礎, 根據客戶需求確定定制化配方, 通過在母液中添加其他材料和水複配成不同濃度、具有差異化性能的外加劑最終產品。 目前公司最終產品涵蓋萘系減水劑、聚羧酸系減水劑、聚羧酸保塌保塑劑、聚萘保塌保塑劑、早強劑、緩凝劑、引氣劑等各類外加劑。
公司產品主要應用於生產商品混凝土、預製混凝土構件、預拌砂漿等建材領域, 是製造優質混凝土必不可少的材料, 其作用主要體現在:①可以減少拌和用水量, 改善新拌混凝土和硬化混凝土的工作性能;②可以節約水泥用量、提高活性摻合料用量、降低成本、縮短工期、提高建築物的品質和使用壽命等, 有助於節約資源和環境保護;③滿足現代建築工業對混凝土技術性能的要求, 推動混凝土向著流態化和高性能方向發展。
基於為客戶提供定制化產品方案的經營模式, 以及完備的售前售後服務體系, 公司與廣大商品混凝土生產商、預製混凝土構件生產商建立了長期合作關係。
3、主要會計資料和財務指標
(1)近三年主要會計資料和財務指標
公司是否需追溯調整或重述以前年度會計資料
□ 是 √ 否
單位:人民幣元
■
(2)分季度主要會計資料
單位:人民幣元
■
上述財務指標或其加總數是否與公司已披露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相關財務指標存在重大差異
□ 是 √ 否
4、股本及股東情況
(1)普通股股東和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數量及前10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
(2)公司優先股股東總數及前10名優先股股東持股情況表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無優先股股東持股情況。
(3)以方框圖形式披露公司與實際控制人之間的產權及控制關係
5、公司債券情況
公司是否存在公開發行並在證券交易所上市, 且在年度報告批准報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額兌付的公司債券
否
三、經營情況討論與分析
1、報告期經營情況簡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業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作為混凝土外加劑專業製造商, 公司業務發展與固定資產投資(特別是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建設)發展密切相關, 且受到我國經濟發展速度和宏觀調控政策綜合影響。 2017年度, 中國宏觀經濟延續2016年穩中向好的發展態勢, 國內生產總值為827,122億元, 按可比價格計算, GDP實際增速為6.9%, 較上年同期增速提高0.2個百分點。 2017年我國固定資產投資(不含農戶)631,684億元, 比去年同期增長7.2%;國內房地產投資累計完成109,799億元,同比增長7.0%。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收入6.31億元,較上年同期的4.37億元增長44.42%;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8,064.49萬元,較上年同期的6,613.61萬元增長21.94%。
(一)2017年主營業務穩步增長,水泥經銷業務較上年大幅增長
公司自成立以來,始終專注於混凝土外加劑的研發、生產與銷售業務,並始終秉承“一切以服務客戶為導向”的經營理念,20多年來深耕目標市場,積累了一批優質客戶,也得到了廣大客戶的一致好評。今年受益於中國經濟穩中向好的趨勢影響,同時,公司銷售團隊積極進取,努力開拓外部市場,取得了較好的銷售業績增長。報告期內,實現混凝土外加劑營業收入5.37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36%。同時,2017年公司在充分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加大了水泥經銷的力度,報告期內,實現水泥經銷收入0.93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122%。
(二)積極在資本市場上進行並購嘗試
未來,公司將繼續在全國同行業範圍內尋求合作,共同發展,實現共贏。值得一提的是,公司客戶過去主要集中於商品混凝土、預製構件領域,通過與武漢蘇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黃岡蘇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湖北蘇博新材料有限公司的並購合作,一方面,公司進入工程外加劑領域,從而進一步拓寬了公司的銷售管道。同時,公司主要市場區域也從華南、華東地區進一步擴展至華中市場。
此外,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參與設立投資基金暨關聯交易的議案》,公司之全資子公司深圳紅牆與實際控制人劉連軍先生、廣東省粵科金融集團有限公司下屬投資平臺廣東省科技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共同發起設立投資基金。基於各方共同發起的投資基金,公司可以充分借助專業機構的資源及專業能力,推動投資機構專業資源、公司產業資源及金融資本的良性互動,實現公司戰略性產業佈局。
(三)實施員工激勵計畫,為企業中長期發展奠定基礎
2017年內,經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決策程式,公司推出了上市後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畫。最終實際授予的限制股票共計5,039,500股。激勵物件共計80人,包括公司董事、核心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業務)人員,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以及董事會認定需要激勵的骨幹員工。通過實施限制性股票激勵計畫,公司向全體員工詮釋及兌現了共同創造、共同分享的理念,也是確保紅牆股份實現中長期持續穩定發展的重要舉措。
(四)河北紅牆試產成功,為公司佈局環渤海市場提供了重要的生產基地
2017年6月中旬,河北紅牆合成生產線試產成功,目前正在進行正式生產驗收工作,預計很快將予以批復並投入使用。7月26日,公司發佈公告,與北京冶建特種材料有限公司、天津冶建特種材料有限公司簽署戰略合作協定,雙方將在市場開拓、原材料採購、產品研發及技術開發等方面進行合作,此舉將有利於公司在環渤海市場的業務拓展。
(五)參與設立廣東省紅牆慈善基金會,積極履行社會責任
為發揚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幫扶弱勢群體,促進中國建材行業發展,積極宣導和承擔社會責任,2017年6月16日公司捐贈出資100萬元,與公司董事長、實際控制人劉連軍先生、董事吳尚立先生、董事何元傑女士共同發起成立廣東省紅牆慈善基金會,積極履行社會責任。
2、報告期內主營業務是否存在重大變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營業務收入或主營業務利潤10%以上的產品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單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別關注的經營季節性或週期性特徵
□ 是 √ 否
5、報告期內營業收入、營業成本、歸屬於上市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總額或者構成較前一報告期發生重大變化的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6、面臨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7、涉及財務報告的相關事項
(1)與上年度財務報告相比,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和核算方法發生變化的情況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1. 本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執行財政部制定的《企業會計準則第42號——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自2017年6月12日起執行經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採用未來適用法處理。
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2017年修訂)》之前,本公司將取得的政府補助計入營業外收入。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2017年修訂)》之後,對2017年1月1日之後發生的與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計入其他收益;與日常活動無關的政府補助,計入營業外收入。執行此項準則,企業應當在“利潤表”中的“營業利潤”項目之上單獨列報“其他收益”項目。對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補助採用未來適用法,上述會計政策變更,使本公司財務報表損益專案的影響為增加“其他收益“1,366,342.86元,減少“營業外收入”1,366,342.86元。
2. 2017年12月25日,財政部以財會【2017】30號發佈了《關於修訂印發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利潤表新增“資產處置收益”專案,反映企業處置非流動資產的損益。本公司按照財政部的要求時間開始執行。
執行《關於修訂印發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之前,本公司將處置非流動資產的利得或損失計入營業外收支。執行《關於修訂印發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之後,本公司將處置非流動資產的利得或損失計入資產處置收益,並對可比期間的比較資料進行了調整。此項會計政策變更,對本公司2016年度利潤表中的損益項目影響為增加“資產處置收益"-122,108.57元,減少“營業外收入"16,898.41元、“營業外支出”139,006.98 元。
(2)報告期內發生重大會計差錯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況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無重大會計差錯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況。
(3)與上年度財務報告相比,合併報表範圍發生變化的情況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新設立的全資子公司:
2017年3月20日,廣東紅牆新材料銷售有限公司設立,並取得了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自該公司成立之日起,將其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範圍。
2017年6月29日,深圳市紅牆投資有限公司設立,並取得了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自該公司成立之日起,將其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範圍。
(4)對2018年1-3月經營業績的預計
□ 適用 √ 不適用
比去年同期增長7.2%;國內房地產投資累計完成109,799億元,同比增長7.0%。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收入6.31億元,較上年同期的4.37億元增長44.42%;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8,064.49萬元,較上年同期的6,613.61萬元增長21.94%。(一)2017年主營業務穩步增長,水泥經銷業務較上年大幅增長
公司自成立以來,始終專注於混凝土外加劑的研發、生產與銷售業務,並始終秉承“一切以服務客戶為導向”的經營理念,20多年來深耕目標市場,積累了一批優質客戶,也得到了廣大客戶的一致好評。今年受益於中國經濟穩中向好的趨勢影響,同時,公司銷售團隊積極進取,努力開拓外部市場,取得了較好的銷售業績增長。報告期內,實現混凝土外加劑營業收入5.37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36%。同時,2017年公司在充分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加大了水泥經銷的力度,報告期內,實現水泥經銷收入0.93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122%。
(二)積極在資本市場上進行並購嘗試
未來,公司將繼續在全國同行業範圍內尋求合作,共同發展,實現共贏。值得一提的是,公司客戶過去主要集中於商品混凝土、預製構件領域,通過與武漢蘇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黃岡蘇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湖北蘇博新材料有限公司的並購合作,一方面,公司進入工程外加劑領域,從而進一步拓寬了公司的銷售管道。同時,公司主要市場區域也從華南、華東地區進一步擴展至華中市場。
此外,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參與設立投資基金暨關聯交易的議案》,公司之全資子公司深圳紅牆與實際控制人劉連軍先生、廣東省粵科金融集團有限公司下屬投資平臺廣東省科技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共同發起設立投資基金。基於各方共同發起的投資基金,公司可以充分借助專業機構的資源及專業能力,推動投資機構專業資源、公司產業資源及金融資本的良性互動,實現公司戰略性產業佈局。
(三)實施員工激勵計畫,為企業中長期發展奠定基礎
2017年內,經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決策程式,公司推出了上市後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畫。最終實際授予的限制股票共計5,039,500股。激勵物件共計80人,包括公司董事、核心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業務)人員,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以及董事會認定需要激勵的骨幹員工。通過實施限制性股票激勵計畫,公司向全體員工詮釋及兌現了共同創造、共同分享的理念,也是確保紅牆股份實現中長期持續穩定發展的重要舉措。
(四)河北紅牆試產成功,為公司佈局環渤海市場提供了重要的生產基地
2017年6月中旬,河北紅牆合成生產線試產成功,目前正在進行正式生產驗收工作,預計很快將予以批復並投入使用。7月26日,公司發佈公告,與北京冶建特種材料有限公司、天津冶建特種材料有限公司簽署戰略合作協定,雙方將在市場開拓、原材料採購、產品研發及技術開發等方面進行合作,此舉將有利於公司在環渤海市場的業務拓展。
(五)參與設立廣東省紅牆慈善基金會,積極履行社會責任
為發揚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幫扶弱勢群體,促進中國建材行業發展,積極宣導和承擔社會責任,2017年6月16日公司捐贈出資100萬元,與公司董事長、實際控制人劉連軍先生、董事吳尚立先生、董事何元傑女士共同發起成立廣東省紅牆慈善基金會,積極履行社會責任。
2、報告期內主營業務是否存在重大變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營業務收入或主營業務利潤10%以上的產品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單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別關注的經營季節性或週期性特徵
□ 是 √ 否
5、報告期內營業收入、營業成本、歸屬於上市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總額或者構成較前一報告期發生重大變化的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6、面臨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7、涉及財務報告的相關事項
(1)與上年度財務報告相比,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和核算方法發生變化的情況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1. 本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執行財政部制定的《企業會計準則第42號——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自2017年6月12日起執行經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採用未來適用法處理。
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2017年修訂)》之前,本公司將取得的政府補助計入營業外收入。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2017年修訂)》之後,對2017年1月1日之後發生的與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計入其他收益;與日常活動無關的政府補助,計入營業外收入。執行此項準則,企業應當在“利潤表”中的“營業利潤”項目之上單獨列報“其他收益”項目。對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補助採用未來適用法,上述會計政策變更,使本公司財務報表損益專案的影響為增加“其他收益“1,366,342.86元,減少“營業外收入”1,366,342.86元。
2. 2017年12月25日,財政部以財會【2017】30號發佈了《關於修訂印發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利潤表新增“資產處置收益”專案,反映企業處置非流動資產的損益。本公司按照財政部的要求時間開始執行。
執行《關於修訂印發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之前,本公司將處置非流動資產的利得或損失計入營業外收支。執行《關於修訂印發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之後,本公司將處置非流動資產的利得或損失計入資產處置收益,並對可比期間的比較資料進行了調整。此項會計政策變更,對本公司2016年度利潤表中的損益項目影響為增加“資產處置收益"-122,108.57元,減少“營業外收入"16,898.41元、“營業外支出”139,006.98 元。
(2)報告期內發生重大會計差錯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況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無重大會計差錯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況。
(3)與上年度財務報告相比,合併報表範圍發生變化的情況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新設立的全資子公司:
2017年3月20日,廣東紅牆新材料銷售有限公司設立,並取得了博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自該公司成立之日起,將其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範圍。
2017年6月29日,深圳市紅牆投資有限公司設立,並取得了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自該公司成立之日起,將其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範圍。
(4)對2018年1-3月經營業績的預計
□ 適用 √ 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