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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前海滬港深新興產業精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開放日常申購、贖回及定投業務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4月26日

1 公告基本資訊

2 日常申購、贖回及定投業務的辦理時間

恒生前海滬港深新興產業精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香港聯合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設為開放日(若該交易日為非港股通交易日, 則本基金不開放申購與贖回), 為投資者辦理申購、贖回業務, 具體辦理時間為上午9:30-下午3:00。 具體以銷售網站的公告和安排為准, 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規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

本基金的定投業務的辦理時間與日常申購、贖回業務辦理時間相同。

基金合同生效後, 若出現新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業務發展需要或其他特殊情況, 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 並在實施日前依照《資訊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體上公告。

3 日常申購業務

3.1 申購金額限制

投資人通過非直銷銷售機構首次申購的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元(含申購費), 追加申購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元(含申購費);投資人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櫃檯(目前僅對機構投資人開通)首次申購的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00元(含申購費), 追加申購單筆最低限額是人民幣1,000元(含申購費)。

各代銷機構對上述最低申購限額、交易級差有其他規定的,

以各代銷機構的業務規定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 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 調整上述對申購金額的數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生效前依照《資訊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體公告。

3.2 申購費率

3.2.1 前端收費

本基金對通過直銷中心櫃檯申購的特定投資群體與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資者實施差別的申購費率。

特定投資群體指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依法設立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依法制定的企業年金計畫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收益形成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包括企業年金單一計畫以及集合計畫), 以及可以投資基金的其他社會保險基金。

如將來出現可以投資基金的住房公積金、享受稅收優惠的個人養老帳戶、經養老基金監管部門認可的新的養老基金類型, 基金管理人可將其納入特定投資群體範圍。

特定投資群體可通過本基金直銷中心櫃檯申購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情況變更或增減特定投資群體申購本基金的銷售機構, 並按規定予以公告。

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中心櫃檯申購本基金的特定投資群體申購費率見下表:

其他投資者申購本基金的申購費率見下表:

在申購費按金額分檔的情況下, 如果投資者多次申購, 申購費適用單筆申購金額所對應的費率。

3.2.2 後端收費

本基金尚未開通後端收費模式。

3.3 其他與申購相關的事項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畫, 針對基金投資者定期和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 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 按相關監管部門要求履行必要手續後, 基金管理人可以適當調低基金申購費率。

4 日常贖回業務

4.1 贖回份額限制

投資人可將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贖回。 基金份額單筆贖回或轉換不得少於10份(如該帳戶在該銷售機構託管的本基金餘額不足10份, 則必須一次性贖回或轉出基金全部份額);若某筆贖回將導致投資人在銷售機構託管的基金餘額不足10份時, 基金管理人有權將投資人在該銷售機構託管的基金剩餘份額一次性全部贖回。

各代銷機構對上述最低贖回份額有其他規定的, 以各代銷機構的業務規定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 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 調整上述對贖回份額的數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生效前依照《資訊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體公告。

4.2 贖回費率

投資人在贖回基金份額時, 應交納贖回費。 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 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 對持有期少於30天(不含)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收取贖回費用全額計入基金財產;對持有期在30天以上(含)且少於90天(不含)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收取贖回費用總額的75%計入基金財產;對持有期在90天以上(含)且少於180天(不含)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收取贖回費用總額的50%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持有期180天以上(含)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收取贖回費用總額的25%計入基金財產;其餘用於支付市場推廣、註冊登記費和其他手續費。 具體費率如下:

4.3 其他與贖回相關的事項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畫,針對基金投資者定期和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按相關監管部門要求履行必要手續後,基金管理人可以適當調低基金贖回費率。

5 定期定額投資業務

基金定投業務是指投資者可通過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銷售機構提交申請,約定每期扣款時間、扣款金額,由指定的銷售機構於每期約定扣款日在投資者指定資金帳戶內自動完成扣款,並提交基金申購申請的一種長期投資方式。

目前本公司直銷機構暫不支持定投業務。

代銷機構辦理本基金定投業務的時間及費率優惠活動以代銷機構的安排為准,敬請投資者留意相關代銷機構或本公司的有關公告。

6 基金銷售機構

6.1 場外銷售機構

6.1.1 直銷機構

本公司位於深圳的直銷中心。

6.1.2 場外非直銷機構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恒生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申萬宏源西部證券有限公司、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上述代銷機構如有變更,敬請投資者留意屆時本公司相關公告。

6.2 場內銷售機構

無。

7 基金份額淨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7年5月2日起,本公司將在每個開放日的次日,通過網站、基金份額發售網點以及其他媒介,披露開放日的基金份額淨值和基金份額累計淨值。敬請投資者留意。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本公告僅對本基金開放日常申購、贖回和定投業務有關的事項予以說明。投資者欲瞭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仔細閱讀《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

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于本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

投資者可以通過撥打本公司客戶服務電話0755-88981133進行諮詢,也可至本公司網站www.hsqhfunds.com瞭解相關情況。

特此公告。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具體費率如下:

4.3 其他與贖回相關的事項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畫,針對基金投資者定期和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按相關監管部門要求履行必要手續後,基金管理人可以適當調低基金贖回費率。

5 定期定額投資業務

基金定投業務是指投資者可通過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銷售機構提交申請,約定每期扣款時間、扣款金額,由指定的銷售機構於每期約定扣款日在投資者指定資金帳戶內自動完成扣款,並提交基金申購申請的一種長期投資方式。

目前本公司直銷機構暫不支持定投業務。

代銷機構辦理本基金定投業務的時間及費率優惠活動以代銷機構的安排為准,敬請投資者留意相關代銷機構或本公司的有關公告。

6 基金銷售機構

6.1 場外銷售機構

6.1.1 直銷機構

本公司位於深圳的直銷中心。

6.1.2 場外非直銷機構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恒生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申萬宏源西部證券有限公司、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上述代銷機構如有變更,敬請投資者留意屆時本公司相關公告。

6.2 場內銷售機構

無。

7 基金份額淨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7年5月2日起,本公司將在每個開放日的次日,通過網站、基金份額發售網點以及其他媒介,披露開放日的基金份額淨值和基金份額累計淨值。敬請投資者留意。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本公告僅對本基金開放日常申購、贖回和定投業務有關的事項予以說明。投資者欲瞭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仔細閱讀《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

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于本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

投資者可以通過撥打本公司客戶服務電話0755-88981133進行諮詢,也可至本公司網站www.hsqhfunds.com瞭解相關情況。

特此公告。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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