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釋義:
除非另有說明, 以下簡稱在本公告中含義如下:
本公司、公司:上海大眾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華璨基金:上海華璨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曜瞿如:上海曜瞿如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華通控股:浙江華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1日, 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上海大眾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對外投資公告》(臨2017-010), 公司與上海上海華麟股權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上海國盛集團資產有限公司、東方國際集團上海投資有限公司、上海華誼集團投資有限公司在上海簽署《份額轉讓及入夥協定》、《合夥協定》,
2017年4月28日, 公司收到華璨基金通知, 華璨基金已經完成第一個專案的投資, 總投資額80,000萬元, 占第一期募集資金的96.39%。 華璨基金與曜瞿如的普通合夥人華通控股在上海簽署《入夥協議》,
曜瞿如系上市公司浙江世紀華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浙江華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作為普通合夥人發起設立的有限合夥企業, 根據上市公司的浙江世紀華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月7日的公告, 華通控股及其作為普通合夥人的上海曜瞿如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在2017年1月6日與寧夏中絨聖達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寧夏中絨文化產業股權投資企業(有限合夥)、寧夏中絨傳奇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寧夏正駿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寧夏絲路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簽署了股權轉讓協定。 據2017年1月7日《 浙江世紀華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收到控股股東及大股東擬收購遊戲資產通知函的公告》,
本公司將按照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定及時向投資者持續披露相關事項的進展。
特此公告。
上海大眾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