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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百位名人年收入70億9530萬

一份名人收入榜單, 讓明星收入再次引起熱議。 在近日公佈的2017年中國名人收入榜單上, 前十名的收入總和近17億元, 前三十名的收入超過了35億元,

前五十名的收入近50億元。

登上這份榜單的百位名人去年一年的總收入達到70億9530萬元, 入選的門檻是2500萬元, 其中收入過億元的名人共有14位, 他們的收入總和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大連美牛貿易有限公司、傾惟(北京)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筆筆富科技有限公司。

其實不僅僅是範冰冰, 最近由韓寒導演、鄧超主演的電影《乘風破浪》, 在製片資訊和出品資訊中也有兩家霍爾果斯影視公司, 分別是霍爾果斯柳丁映射傳媒有限公司和霍爾果斯亭東影業有限公司。

據經濟觀察報瞭解, 霍爾果斯因為享受稅收優惠的“殼公司”的現象已經被稅務總局重視, “最近稅務總局督查組專門去了霍爾果斯, 對”殼公司“的現象進行了調研,

調研剛剛結束。 ”一位稅務人士告訴經濟觀察報。

監管

名人的高收入以及納稅情況已經引起稅務部門的重視。

經濟觀察報獲悉, 某地稅務局正在為適應新的稅收工作形勢, 運用大資料實施資訊管稅, 著力加強稅收情報管理, 發揮稅收情報的準確性、實效性和針對性的特點和優勢, 提高稅收風險應對水準, 特別是針對演出行業等進行重點行業的生產經營、運營模式、收入來源、權屬轉移以及演藝人員等高收入人群投資和消費等方面開展稅源分析, 加強個人所得稅稅源管理。

2017年2月13日, 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關於印發的《2017年稅務稽查重點工作安排》中就明確提出, 以股權轉讓、投資公司、基金、證券、演藝公司等行業和領域為切入點,

下發地方稅務局, 開展個人所得稅及相關聯的企業所得稅檢查。

上述稅務人士告訴經濟觀察報, 目前演藝行業出現了一種“跨界整合”的現象, 很多以舞臺設備為主營的公司開始紛紛通過合作、參股、收購等方式向演藝業上下游延伸;同時, 傳統的票務公司不滿足於票務運營, 紛紛搶佔上游資源, 開始採取線下佈局、投資電影、與網游公司合作開發IP(智慧財產權)、運營劇院以及收購海外劇場等方式擴大經營範圍。

經濟觀察報瞭解到, 稅務部門通過解剖演藝產業鏈, 按照演出製作、舞臺設備、舞臺美術、演出、票務、劇場經營、演出經紀、衍生產品開發等把各環節分別開展分析。

另外稅務部門還針對收集情報進一步開展約談,

發現演藝企業普遍存在以舞臺設備租賃費和折餘價值抵頂劇場租賃費, 以虛假發票、白條列支演員工資, 車輛運輸費、拍攝費、道具費無合法憑證等隱瞞收入和虛增成本行為, 還存在演職員收入水準與繳納稅款不匹配、未按規定確認“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未合併申報納稅以及知名演員工作室異地註冊等避稅方式, 從而達到規避代扣代繳義務和少繳稅款目的。 “明星收入流動性很大, 需要協調所得資訊的寬域和屬地管理, 明星稅收是應該按照戶口所在地還是收入所在地進行徵收, 需要各個不同地區收入情報進行交換。 按照風險管理, 風險點比較高的群體, 稽查力量傾斜。
但是一線明星, 都想通過品牌效應獲得超額利潤, 無論是經濟形勢好或者不好也罷, 處於金字塔尖的明星收入肯定是比較高的。 ”蔣震告訴經濟觀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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