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於 2017 年度公司與關聯方日常關聯交易預測的 獨立意見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於 2017 年 3 月 17 日召開了第七屆董事會第 十七次會議,
審議通過了《關於 2017 年度公司與關聯方日常關聯交易預 測的議案》。
本議案對 2017 年度公司與關聯方就日常原料採購和產品銷 售的關聯交易情況進行了預測,
根據《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 度的指導意見》、《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公 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如下意見: 一、為保證正常的生產經營,
公司向關聯方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 公司(以下簡稱“焦煤集團”)及其子分公司採購原料,
能優化公司原料 來源,
培育原料供應基地,
穩定公司的原料供應管道;向焦煤集團及其 子分公司銷售部分產品,
有利於拓展公司產品的銷售管道,
能提高貨款 回收率和資金利用率。
公司與關聯方的關聯交易是公司生產經營所需的,
符合公司所處行業的實際情況和長期發展戰略。
二、公司與關聯方日常關聯交易的定價原則:依據市場價格,
按照 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原則並結合市場情況制定,
在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 議通過後,
公司與其簽定相關購銷合同,
對發貨單位、數量、供貨時間、 品質要求、驗收標準、結算方式、商務糾紛等給予詳細規定,
明確雙方 權利、責任和義務。
三、在此議案表決時,
公司 6 名關聯董事全部回避表決,
由 3 名非 關聯董事進行表決通過,
並同意提交股東大會予以審議。
獨立董事認為:公司向焦煤集團及其子分公司採購原料和銷售部分 產品是正常的商業行為,
符合國家政策和公司發展戰略,
不存在損害公 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