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
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通證券”、“保薦機構”)作為華天酒
店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華天酒店”)保薦機構, 根據《證券發
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薦工作指引》等相關法
規的要求, 對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的《關於變更募集資金用途
的議案》, 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1、募集資金用途變更基本情況
由於張家界文化演藝市場發生了較大變化, 市場已處於飽和狀態, 公司已不
宜再進入演藝項目市場。 為更好貫徹公司發展戰略,
順應市場的變化, 同時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 公司擬變更募集資金專案部分
建設內容, 將“張家界華天城酒店配套設施建設項目”中的“配套文化演藝中心
建設”項目取消, 對應資金 1 億元投向“永州華天城酒店配套設施建設項目”。
張家界華天城酒店配套設施建設專案原承諾投資 3.5 億元, 占總募集資金的
21.37%, 其中包含“張家界華天城酒店裝修工程、配套設備購置”專案投資 2.5
億元, “配套文化演藝中心建設”專案投資 1 億元。 截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 “張
家界華天城酒店裝修工程、配套設備購置”專案已投入募集資金 18,325.71 萬元,
“配套文化演藝中心建設”項目尚未開始, 剩餘未使用募集資金 16,758.64 萬元
(含銀行存款利息)。
“配套文化演藝中心建設”專案, 對應資金 1 億元擬投向“永州華天城酒店配套
設施建設項目”。
此次擬變更的新募投項目為“永州華天城酒店配套設施建設項目”, 該項目
已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 2012 年第六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 項目實施主體為公司
全資子公司永州華天酒店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該專案計畫總投資 31,509 萬元,
此次擬使用募集資金 10,000 萬元投入該項目的建設。 該專案已取得永州市發改
委《關於核准永州華天城酒店綜合開發專案的批復》(永發改投【2013】90 號)
及永州市環保局《關於永州華天城酒店綜合開發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永
環評【2013】10 號)。
2、保薦機構核查過程
本保薦機構對公司“張家界華天城酒店裝修工程、配套設備購置”專案募集
資金使用情況進行了核查, 查閱了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變更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永州華天酒店項目進展及永州市發改委、環保局出具的相關批復, 翻閱了公司董
事會決議、監事會決議及獨立董事意見, 並對公司相關負責人進行了訪談。
3、公司決策程式、資訊披露情況
經核查, 該事項已經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議通過, 獨立董事
已發表獨立意見, 募集資金變更的相關資訊已及時披露, 決策程式及資訊披露情
況符合法規要求。
上述事項尚需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4、保薦機構核查過程及結論
經核查, 保薦機構認為:
公司變更募集資金用途符合公司實際情況, 並按照相關法規指引履行相關程
序,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已經審議、獨立董事已發表獨立意見。 公司披露的《華
天酒店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變更募集資金用途公告》已按照深交所主機板規範運作指
引的相關要求, 對原專案的基本情況、變更原因、新專案基本情況、可行性分析、
投資計畫、效益預測等內容進行了說明, 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本頁無正文, 為《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華天酒店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變更
募集資金用途的獨立意見》之簽署頁)
保薦代表人:
張剛 湯勇
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