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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趨勢製造有玄機 不要迷信漲停板

記者從深交所獲悉, 很多人樂於向親人朋友傳授這樣的“投資經驗”:證券在當日收盤時漲停, 表明市場對該證券的需求強勁, 下一交易日有較大可能繼續上漲。 如果收盤時在漲停板價格上未成交的買入申報數量越多, 下一交易日上漲的概率越大, 甚至會出現連續多日漲停的情況。 部分投資者按照這類經驗, 花費大量的財力和精力追逐漲停板股票。 但是, 漲停板股票真的有穩定收益保障嗎?

近期, 證監會的處罰案例向我們揭示了違法主體利用投資者對漲停板股票的迷信心理, 通過製造股價的漲停趨勢,

獲得巨額收益的市場操縱手段。 其主要步驟包括:穩步建倉相關股票;刻意將股價引導至接近或達到漲停;在明知成交概率很小的情況下, 繼續以漲幅限制價格大量、大額申報買入;達到吸引其他投資者買入的目的後, 趁機高位賣出獲利。

馬XX和曹XX分別為W投資公司和S私募基金的負責人, W投資公司和S私募基金共用辦公地點。 馬XX和曹XX共同控制個人、信託帳戶共38個(以下簡稱“帳戶組”), 合謀通過操縱A股票股價獲利。

2016年7月5日至7月12日為帳戶組操縱A股票的拉抬建倉期。 7月5日至8日, 股價相對平穩, 帳戶組合計買入A股票900.59萬股。 7月11日, 帳戶組開始製造漲停板走勢:14:03:18至14:06:13, 拉抬股價至漲停後, 繼續以漲停價申報買單, 共申買29筆合計600.93萬股。

截至當日收盤, 帳戶組未成交的漲停價買入申報量達574.86萬股, 占全市場未成交漲停價買入申報量的51.73%。

7月12日, 帳戶組複製了7月11日的交易方式:14:29:13至14:32:34, 拉抬股價至漲停後, 繼續以漲停價申報買單, 共申買23筆合計509.86萬股。 截至當日收盤, 帳戶組未成交的漲停價買入申報量達393.63萬股, 占全市場未成交漲停價買入申報量的49.14%。 與7月11日略有不同的是, 7月12日帳戶組在拉抬過程中開始出貨, 當日淨賣出191.16萬股。

《證券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禁止市場操縱行為, 列舉了四種操縱手段。 本案例中, 馬XX和曹XX違反了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第(四)項的規定, 分別為“單獨或者通過合謀, 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資訊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 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在自己實際控制的帳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

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和“以其他手段操縱證券市場”。

此案違法主體利用操縱手段8個交易日獲利2288萬元, 最後被證監會沒收全部違法所得, 並處罰款合計6865萬元。 在A股票交易中, 如果投資者跟風在7月12日或15日買入, 則短時間內很可能遭受較大損失, 在跌停狀態下, 甚至沒有機會止損。 因此, 投資者對於價格非理性變化的股票, 要全面分析公司的經營情況, 與同行業公司等進行橫向縱向比較, 找到股票內在價值的依據, 不要盲從追漲, 也不要迷信漲停板, 避免參與股票的市場過度炒作, 形成良好的投資習慣。

(責編:馬春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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