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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凱材料: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

證券代碼:300398 證券簡稱:飛凱材料 公告編號:2017-039

上海飛凱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況介紹

上海飛凱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公司”或“飛凱

材料”)(證券代碼:300398, 證券簡稱:飛凱材料)股票交易價格連續兩個交

易日(2017 年 3 月 27 日和 3 月 28 日)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達到 20%, 根

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相關規定, 屬於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況。

二、公司關注並核實情況的說明

董事會已對公司有關事項進行了核實, 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1、2017 年 3 月 24 日, 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

國證監會”)出具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專案審查一次回饋意見通知書》 163745

號)。 公司與相關仲介機構將按照中國證監會上述通知書的要求, 在對相關問題

逐項落實後以公告形式披露回饋意見回復, 並在規定的期限內將書面回復意見報

送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受理部門。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中國證監會創業板指定資訊披露網站刊登的《上海飛凱

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收到

知書>的公告》(公告編號:2017-037)。

2、2017 年 2 月 21 日, 公司披露了《2017 年第一季度業績預告》, 預計 2017

年第一季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 1,459.65 至 1,974.81 萬元,

與上年

同期基本持平, 較上年同期下降 15%至增長 15%。

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業績預告》(公告編號:2017-021)。

3、公司前期披露的資訊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4、公司未發現近期公共傳媒報導了可能或已經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

較大影響的未公開重大資訊;

5、公司目前經營情況正常, 內外部經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

6、除公司已經披露的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

交易事項外, 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於本公司的應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事項, 也不存在處於籌畫階段的重大事項;

7、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在股票異常波動期間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

行為。

三、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資訊的說明

公司董事會確認, 除前述事項, 公司目前沒有任何根據深交所《創業板股票

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事項有關的籌畫、商談、

意向、協定等;董事會也未獲悉本公司有根據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等

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資訊;公

司前期披露的資訊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四、公司認為必要的風險提示

1、公司本次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事項

尚需取得中國證監會核准, 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尚存在不確定性。 公司董事會

將根據中國證監會對該事項的審核進展情況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敬請廣大投

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公司請廣大投資者仔細閱讀公司於 2017 年 2 月 23 日披露的《發行股份及支

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修訂稿)》中的“重大風險

提示”, 特別提醒投資者認真注意以下風險因素:

(1)審批風險

本次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通

過, 尚需中國證監會的核准以及其他有關部門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上述事項

能否獲得相關核准, 以及獲得相關核准的時間, 均存在不確定性, 提請廣大投資

者注意審批風險。

(2)本次交易可能終止的風險

在本次交易的籌畫及實施過程中,

交易各方採取了嚴格的保密措施, 飛凱材

料的股票在連續停牌前並未出現二級市場股價異動的情況;上市公司組織相關主

體進行的自查中未發現存在內幕交易的情形, 也未接到相關主體因涉嫌內幕交易

被立案調查或立案偵查的通知。 如在未來的重組工作進程中出現“本次重組相關

主體涉嫌內幕交易被立案調查或立案偵查”的情形, 根據中國證監會頒佈的《關

于加強與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的暫行規定》及深交所頒

布的《關於加強與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的通知》, 可能

導致本次資產重組的暫停或終止。 此外, 在本次交易審核過程中, 交易各方可能

需要根據監管機構的要求不斷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無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

措施達成一致,本次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的交易對方及飛凱材料均有可

能選擇終止本次交易,提請投資者關注本次交易可能終止的風險。

(3)募集配套資金實施風險

本次交易擬向塔赫(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芯動能投資基金(有

限合夥)、隋曉東、王莉莉等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募集資金金額不超

過本次交易作價的 100%,主要用於支付本次交易的現金對價和相關發行費用等。

本次募集配套資金已由塔赫(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芯動能投資

基金(有限合夥)、隋曉東、王莉莉等認購,各認購方已就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

資金事宜與上市公司簽署了《附條件生效的股票認購協議》,對認購股份數量、

認購價格、限售期、支付方式等進行了約定,並明確了違約責任和賠償措施。盡

管如此,若上述認購人出現違約行為,仍將影響本次募集配套資金進程,甚至可

能影響本次重組現金對價的及時支付,提請投資者注意募集配套資金實施風險。

2、經自查,公司不存在違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3、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業績預告是公司財務部門初步測算的結果,未經

審計機構預審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與預計情況存在較大差異的情形。

2017 年第一季度業績的具體資料將在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報告中詳細披露,

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4、公司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

時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為公司選定的

資訊披露媒體,公司所有資訊均以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資訊為准,請廣大投資者

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特此公告。

上海飛凱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 年 3 月 28 日

需要根據監管機構的要求不斷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無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

措施達成一致,本次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的交易對方及飛凱材料均有可

能選擇終止本次交易,提請投資者關注本次交易可能終止的風險。

(3)募集配套資金實施風險

本次交易擬向塔赫(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芯動能投資基金(有

限合夥)、隋曉東、王莉莉等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募集資金金額不超

過本次交易作價的 100%,主要用於支付本次交易的現金對價和相關發行費用等。

本次募集配套資金已由塔赫(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芯動能投資

基金(有限合夥)、隋曉東、王莉莉等認購,各認購方已就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

資金事宜與上市公司簽署了《附條件生效的股票認購協議》,對認購股份數量、

認購價格、限售期、支付方式等進行了約定,並明確了違約責任和賠償措施。盡

管如此,若上述認購人出現違約行為,仍將影響本次募集配套資金進程,甚至可

能影響本次重組現金對價的及時支付,提請投資者注意募集配套資金實施風險。

2、經自查,公司不存在違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3、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業績預告是公司財務部門初步測算的結果,未經

審計機構預審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與預計情況存在較大差異的情形。

2017 年第一季度業績的具體資料將在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報告中詳細披露,

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4、公司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

時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為公司選定的

資訊披露媒體,公司所有資訊均以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資訊為准,請廣大投資者

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特此公告。

上海飛凱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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