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順絡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的獨立意見
一、關於董事會換屆選舉非獨立董事及獨立董事的獨立意見
經審閱深圳順絡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換屆檔資料及
各位非獨立董事候選人及獨立董事候選人個人履歷等相關資料, 我們認為:公司
第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及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提名程式和任職資格符合
相關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未發現上述董事候選人有《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條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亦未有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確定
為市場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況, 也未有曾受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
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任何處罰和懲戒的情形。
我們同意第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及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並同意
將相關議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二、關於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非執行董事及股東代表監事津貼標準的
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公司擬定的獨立董事、非執行董事及股東代表監事津貼標準是
依據公司所處行業, 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的, 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
形, 不存在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 我們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以下無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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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簽字:
溫學禮
邱大樑
吳育輝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