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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武帝元朔二年(甲寅,
西元前127年)
【原文】
(班固曰:)故曾子曰:“上失其道,
民散久矣。
”非明主在上,
示之以好惡,
齊之以禮法,
民曷由知禁而反正乎!古之正法:五伯,
三王之罪人也;而六國,
五伯之罪人也;夫四豪者,
又六國之罪人也。
況于郭解之倫,
以匹夫之細,
竊殺生之權,
其罪已不容於誅矣。
觀其溫良泛愛,
振窮周急,
謙退不伐,
亦皆有絕異之姿。
惜乎,
不入于道德,
苟放縱於末流,
殺身亡宗,
非不幸也。
【譯文】
(班固曰:)所以曾子說:“君主喪失原則,
百姓離心離德已有很長時間了。
”如果沒有賢明的君主在上,
告知百姓什麼行為是該受到表彰的,
什麼行為是應該擯棄的,
並且用禮義法度去約束他們,
那些百姓怎麼能知道什麼是違犯禁令的行為,
從而改邪歸正呢!按照古代的公正法則:春秋時期的五霸,
是三代聖王的罪人;而戰國時期爭雄的六國,
是五霸的罪人;至於說到信陵君等四豪,
又是六國的罪人。
更何況像郭解之流的人,
只不過是個渺小的平民百姓,
卻竊取生殺大權,
他的罪惡已到了非殺不可的地步了。
再看郭解的溫良博愛,
接濟窮困,
解救急難,
謙虛退讓而不自誇,
也都不同凡響。
可惜啊,
像郭解這般人物,
不按照道德規範行事,
卻在行俠這種社會末流中苟且放縱,
最後自己身死,
全族被殺,
這並非是不幸。
編輯: 王瑜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