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高溢價收購的事情已經是司空見慣了。 但儘管如此, 雪萊特溢價11倍並購問題公司一事, 還是受到了媒體的關注。 比如, 就有媒體質疑萊特溢價11倍並購問題公司, 到底是人傻錢多還是利益輸送。
到底是人傻錢多還是利益輸送?這個問題當然是見仁見智。 但本人更佩服的是, 雪萊特公司的膽子夠大夠粗, 還真不是我等小人物的心胸能夠度量的。
輿論稱, 雪萊特對深圳市卓譽自動化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卓譽自動化”)的收購是溢價11倍。 其依據是根據半年報, 截止今年6月30日, 卓譽自動化的淨資產是2465.73萬元,
但這裡的淨資產本身又是高溢價了的。 根據並購草案披露, 截至2017年6月30日, 卓譽自動化的固定資產帳面原值只有30萬元, 帳面淨值則只有25萬元。 此外, 卓譽自動化的無形資產合計金額只有8.41萬元, 其中專利金額為6.16萬元。 令人吃驚的是, 這家公司的專利權與軟體著作權在此次收購過程中, 評估值竟然高達2220.00萬元, 評估增值2213.84萬元, 增值率35938.96%。 而在如此高估值的基礎上, 再溢價11倍, 讓30萬元左右的資產估值達到3億元之上, 並最終按3億元進行收購。 這其中的溢價應該是達到了千倍左右, 而不是11倍。
雪萊特為什麼敢於如此高溢價收購一家被輿論質疑是“有問題”的公司呢?究其原因, 不外乎兩點。
二是上市公司及其董監高無需對收購標的的品質負責。 雖然上市公司對標的公司的收購動輒溢價十幾倍、上百倍甚至上千倍,
正因為不需要對標的公司的品質負責, 作為上市公司及董監高來說, 當然就敢於甩起膀子搞並購。 因為並購既可以掩蓋公司發展後勁不足的問題,
所以, 雪萊特之所以敢於高溢價收到被輿論方面稱為是“有問題”的卓譽自動化, 歸根到底還是鑽了並購制度的漏洞。 因為目前的並購制度並沒有建立問責制, 任何人都不必對並購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負責, 而並購中的利益關係又是有目共睹。 如此一來, 並購之火熱, 以及並購中的奇葩事件也就接二連三地發生。 因此, 要想並購回歸理性, 要想二級市場的投資者不成為唐僧肉, 就必須對並購實行問責制。 不然, 向並購標的公司進行利益輸送的事情就會長期進行下去, 而上市公司的膽子也會越來越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