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鬱症與居喪的鑒別

居喪是指由於病人對親屬死亡這一應激生活事件的反應而導致的抑鬱、悲傷或悲痛狀態稱之為居喪或悲哀反應。

居喪或悲哀反應不屬於情感性障礙,而屬於適應障礙。當病人有以下情況時則應考慮居喪,而不是原發性抑鬱症所致。

病因為親人死亡

抑鬱悲傷狀態系親人喪亡所致,用親人喪亡這一應激源可以解釋病人的表現。

表現為輕度抑鬱狀態

情緒低沉抑鬱、悲傷、焦慮。對親人的喪亡在心理上感到難以接受或感到內疚,自責。抑鬱為輕度抑鬱,對日常生活、學習、工作、社交有一定影響,但一般生活能自理,工作能完成,社交活動能進行。

抑鬱狀態持續時間較短

由於個體氣質的不同,抑鬱狀態時間可長可短。短者持續在1個月以內,可視為短暫抑鬱反應。也有持續超過6個月者,但不超過2年者,可診斷為長期抑鬱性反應。

因情境變化而變化

居喪者的抑鬱心境由其親人死亡所造成,其言行情緒均圍繞這一事件,其抑鬱心境因情境的變化而變化。在想起孤身獨處或目睹死者遺物或別人提到死者時抑鬱情緒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