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男子惡手伸向男童 猥褻獲刑二年九個月

男子宋某攔截獨處放學回家的男童,並伺機猥褻,

被公安機關抓獲。4月10日,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當庭宣判宋某構成猥褻兒童罪,判刑二年九個月。

被告人宋某系南通市通州區人。法庭經審理查明,2017年11月24日18時許,被告人宋某來到南通市通州區金沙鎮學林路,攔下放學獨自行走的一未成年男學生,以需改造服裝為由,讓其拉開上衣對其拍照,隨後又以查看面料為由,欲騙其到河邊草叢後對其實施猥褻,

因該未成年學生感覺不對勁,便予以了拒絕。被告人宋某欲再次攔住該未成年學生的去路,後因其再次拒絕,且周邊有行人路過,被告人宋某怕被發現而未繼續進行。

隨後,被告人宋某來到南通市通州區金沙鎮古沙路,攔下放學獨自回家的又一未成年男學生,以上述理由對其拍照後,將其拉入南側樹林中,騙其脫下褲子,以手☆禁☆淫生☆禁☆殖☆禁☆器的方式對該未成年男學生實施猥褻,

致其生☆禁☆殖☆禁☆器勃起,後因聽到其母親來尋找被害人而停止猥褻。

被告人宋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並當庭自願認罪。

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宋某猥褻兒童,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依法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並應從重處罰。被告人宋某已經著手實行第一起猥褻兒童犯罪,由於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

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被告人宋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宋某自願認罪,酌情予以從輕處罰。遂作出前述判決。

據審理該案的法官介紹,同性之間猥褻犯罪並不多見,該案是該院受理的第二起男性猥褻男童案例。由於社會、學校、家庭對男童防範性侵的宣傳教育不多,使男童在防範性侵方面缺乏警惕性。但男童被性侵的社會危害同樣不容忽視,

亟需社會各界給予高度關注。(金永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