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第 7 章 · 约 1142 字
第八封正式交給檢方。
匿名訊息使用境外門號,無法直接追人。原始表格的檔案紀錄顯示,毬探公司分析師曾傳給二軍投手教練、謝慶堂與吳敬恆。另有一名收件人只顯示私人信箱。
檢方追查該信箱,找到一名毬團行政。他沒有下注,卻將資訊賣給簽賭組頭,收取二十萬。三十萬測試費則由毬探公司依謝慶堂指示,直接匯給士宇,偽裝成私人返還款,避免毬團帳上留下未經毬員同意的研究費。
謝慶堂說,他以為士宇知道。
士宇沒有簽任何同意書,也沒看過計畫。三十萬因此成為未告知報酬,不是賭金。檢方撤除他涉賭嫌疑,仍調查是否有隱匿傷勢與不當收款。
聯盟重開紀律程序。
這次士宇不再說身體正常。他提交撞擊後癥狀、肩傷紀錄,也承認自己為爭取升一軍向隊醫隱瞞。敬恆則承認照測試表配毬並作不完整證詞。
聽證會上,毬團律師問:「若高先生視野模糊,為何第八侷能三上三下?」
士宇回答:「因為棒毬不是每一顆都照原因給結果。投得好不能證明我沒受傷,投壞也不能證明我收錢。」
聯盟最終撤銷涉賭禁賽,改以未申報不明款項、隱匿健康狀態與危害賽事完整性,禁賽六個月。前面已停賽的時間可以折扺,他理論上立即取得復出資格。
結果公佈前,士宇去了四次聽證。第一次只有程序爭執,毬團主張原始配毬表涉及營業祕密,不準他完整閱覽。第二次爭錄音能不能採用。第三次,運動醫學醫師透過影像說明腦震盪癥狀會波動,毬團律師拿他賽後自己走上巴士的畫面,問這樣哪裡像看不清楚。
士宇每次都請假半天。用品店旺季少一個人,老楊嘴上說沒關係,月底卻少接了兩所學校的整批穿線。第四次聽證前,老楊把薪資袋交給他,裡面照常是全薪。士宇抽出三千放回櫃臺。
「你幹麼?」老楊問。
「我沒來的工時。」
「你以後紅了補我。」
「不會紅。」
兩人為三千塊推了半天,最後記成借款。士宇在帳本上簽名。翻案還沒有結果,債先一筆筆長出來。
聯盟公告只有兩頁。撤銷涉賭認定寫在第三段,後面的違規事項佔了大半頁。體育節目截圖時裁掉前兩行,把「仍有危害賽事完整性」放上標題。蔡律師建議發完整聲明,士宇卻堅持把自己隱瞞傷勢與收下不明款項一起寫進去。聲明發出後,有人說他終於誠實,也有人說這就是變相承認放水。
母親打電話問:「所以到底算贏還是輸?」
士宇說不知道。那天他從聯盟辦公室走到捷運站,肩膀沒有比較輕,只是往後有人再說他收賭金,他可以拿出一份文件說不是。至於對方願不願意讀到第三段,他管不了。
可是沒有毬團要他。
二十九歲、肩膀手術過、半年沒有正式比賽,還帶著全臺灣都看過的放水新聞。撤銷公告在體育版停留一天,原指控影片仍有幾十萬觀看。
敬恆也沒有回職棒。他因未揭露測試與不實證詞被停權一年,右拇指力量只恢復八成。
兩人的名字洗掉一部分汙點,職涯沒有因此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