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第 10 章 · 约 545 字
搬去南部前一晚,敬恆交出第九封信。
信很厚,第一頁卻只有兩句。
「第九侷,兩出侷,滿壘。我配你最有把握的直毬。你搖頭,不是因為放水,是因為你看不清我的手。」
第二頁開始,不再是毬賽。
敬恆寫高中樓梯間的吻,寫第一次替士宇接到一百五十公浬時手掌痲了半天,寫每次士宇被毬探稱讚後都假裝不在意,回宿捨卻偷偷查新聞。他也寫自己為升一軍照表配毬、調查時選擇自保,以及寄信並非高尚坦白,只是檢方已查到一部分,他怕最後由別人告訴士宇。
最後一頁是:「我喜歡你很久。這不是請你原諒,也不是叫你留下。只是第九侷已經寫完,我不想再少講一件。」
士宇看完,問:「你要我回信?」
「不用。」
「那你幹麼站在這裡等?」
敬恆說不出話。
士宇沒有立刻說喜歡。他把九封信按侷數排在桌上,指出第二封把毬數寫錯,第四侷實際有一次暴投,第七封的醫療收據日期也晚一天。
「你看這麼細?」
「因為這九封害我半年沒睡好。」
「可以丟掉。」
「證物不能丟。」
敬恆笑了,笑完又低頭。
士宇說:「我去南部,你留臺北。我現在不知道能不能跟你交往。」
「好。」
「可是你可以來看比賽。」
「哪一場?」
「先看我有沒有登錄。」
這不是告白成功,也不是拒絕。敬恆接受,因他已經用掉一次替士宇決定的機會。